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醫院工作部署,現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和能力素質;
4.遵守國家醫療衛生行業標準及規范,品行端正,醫德醫風良好,具有較高專業造詣及科研能力;
5.近5年內無較大差錯、較大技術責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7.就職于省部級醫療機構或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國家監測指標等級為“A”及以上的醫療機構或知名科研院所、醫學院校、民營醫療機構,所從事的學科為市州級及以上醫學重點專(學)科或建設項目。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對于學科博士類別人才可不作此要求。
(二)具體條件
人才類別 |
具 體 條 件 |
考核 方式 |
||||
年齡 |
最低學歷(學位) |
最低 |
專業要求 |
其他 |
||
學科領軍人才 |
55周歲及以下 |
博士 |
正高 |
臨床醫學/內科學/外科學/中醫學類/中藥學/腫瘤學/老年醫學/神經病學/眼科學/耳鼻咽喉科學/口腔臨床醫學/麻醉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中西醫結合基礎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為博士研究生導師且近5年立項并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 (2)為博士研究生導師且擔任中國醫師協會、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國中醫藥學會、中國康復醫學會、中國藥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及以上學術職務或省級相應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委及以上學術職務;或為博導且擔任國家級醫學重點專(學)科、平臺負責人。 (3)近5年獲得省級科技獎勵二等獎(排名前三)及以上獎勵; (4)省名中醫(藥)師、省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專家、省級中醫藥領軍人才; (5)享受省級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貼; (6)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 (7)省級人才項目第一層次或相當層次人選。 |
直接考核 |
專業骨干人才 |
45周歲及以下 |
碩士 |
正高 |
臨床醫學/內科學/外科學/中醫學類/中藥學/腫瘤學/老年醫學/神經病學/眼科學/耳鼻咽喉科學/口腔臨床醫學/麻醉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中西醫結合基礎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立項并主持省級科研項目2項及以上或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及以上; (2)擔任省級及以上醫師協會、醫學會、預防醫學會、中醫藥學會、康復醫學會、藥學會、護理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口腔醫學會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及以上學術職務或地市級相應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委及以上學術職務;或擔任省級及以上醫學重點專(學)科、平臺負責人; (3)近5年獲得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排名首位)及以上獎勵; (4)青年岐黃學者支持項目人選或市級及以上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指導老師(年齡放寬至50周歲); (5)省級人才項目第二層次或相當層次人選; (6)符合學科領軍人才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學位者職稱可放寬至副高。具有博士學位且為正高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
直接考核 |
緊缺急需人才 |
45周歲及以下 |
碩士 |
副高 |
臨床醫學/內科學/外科學/中醫學類/中藥學/腫瘤學/老年醫學/神經病學/眼科學/耳鼻咽喉科學/口腔臨床醫學/麻醉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中西醫結合基礎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立項并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及以上; (2)省青年神農學者、地市級名中醫(年齡放寬至50周歲); (3)擔任市州級醫學重點專(學)科、平臺主要負責人; (4)省級人才項目第三層次或相當層次人選; (5)近5年獲得市廳級科技獎勵一等獎(排名首位); (6)符合學科領軍人才或專業骨干人才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的醫學博士不作職稱要求。 |
直接考核 |
學科博士 |
40周歲及以下 |
博士 |
/ |
醫學大類 |
臨床及科研能力較強,具有博士學歷或學位,中醫類博士優先。取得副高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取得正高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
直接考核 |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則上每季度集中組織一次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也可根據報名情況隨時組織。
(二)報名方式:
1.申報前3類人才:登錄長沙人才智慧導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載“長沙人才”APP,選擇“長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申報入口”-“民生事業人才”-“長沙市市屬公立醫院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點擊“辦事指南”,下載并填寫《長沙市衛生健康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表》;點擊“業務辦理”進行申報。
2.申報學科博士: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資質材料,到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報名。
(三)有關要求:
1.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引進資格。
2.引進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名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4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3.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相關待遇
(一)獎勵補貼
通過市級層面引進來院的前3類人才,可享受長沙市人才新政,按照相關要求對學科領軍人才、專業骨干人才、緊缺急需人才,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補貼,設定5年任務期,簽訂工作協議,明確目標任務,根據考核情況逐年發放。醫院引進來院的學科博士,按照相關要求可享受在長沙首次購房10萬元購房補貼、3萬元的租房和生活補貼等。
(二)薪酬分配
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學科領軍人才年薪不低于100萬、專業骨干人才年薪不低于60萬、緊缺急需人才年薪不低于40萬,具體面議。
(三)科研經費
科研啟動經費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學科領軍人才科研啟動經費不低于30萬元、專業骨干人才、緊缺急需人才和學科博士科研啟動經費不低于20萬元。
(四)安家補助
引進來院的學科博士,可發放25萬元安家補助。設定5年任務期,簽訂工作協議,明確目標任務,根據考核情況逐年發放。
(五)其他待遇
1.引進人才均列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地方政策及醫院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薪酬、社會保險、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餐補、節日福利、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2.引進人才如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勵、補貼等政策,可繼續享受院內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待遇,根據工作協議及考核情況落實發放。來院后取得的科研成果、競賽獎勵、人才項目榮譽等,參照醫院相關文件予以疊加獎勵。暫無住房者由醫院安排公寓房或租房過渡1年。協助解決落戶、購房、子女入學等事宜。
四、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731-85259023;聯系人:彭老師、周老師
(二)聯系郵箱:csszyyyrsk@163.com
2024年7月22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csszyy.com/announcement_zpxx/2024/0203860004732.htm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聲明提示:凡本網注明“來源:XXX”的文/圖等稿件,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及方便產業探討之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