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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出臺

時間:2021-09-11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作者: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已經市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

為深耕人才“港灣計劃”,健全完善層次分明、簡便易行的人才評價和支持體系,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服務支撐引領全方位高質量發展超越,根據《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委人才〔2020〕4號)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等文件要求,適應我市“十四五”發展需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對象

(一)本規定適用于以受聘、合作、受派、創辦企業等方式在泉就業創業的企事業單位人才,不受國籍、戶籍限制。凡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創造能力,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泉繳交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且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月的人才,均可對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2021年版)》(詳見附件1)申請認定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以團隊形式引進的,可對照團隊評審條件申報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及福建省黨政類引進生等不列入此適用范圍。

(二)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劃分為第一至第七層次人才。其中,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由市級認定,給予相應政策待遇;第六至第七層次人才由各縣(市、區)(含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下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認定標準、落實相應待遇。第六至第七層次人才原則上接續第五層次人才之后進行設置。

(三)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實行認期制管理,認期為6年。認期自認定單位發文確認之日起計算。認期內,滿足更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的,可隨時申請晉級,晉級后認期重新計算。認期滿后,仍符合認定條件的,可再次申請認定。對在行業領域內造詣精湛、有廣泛影響力和代表性的,再次申請認定時可不受所擔任職務、取得榮譽獎項等認定條件的年限限制。認期內申請重新認定(含自主認定)并入選的,視為主動放棄前一次認定結果。認期內可在全市范圍內自由流動,并及時報備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協調轉移屬地管理關系;流出泉州的(指工作關系不在泉州),即日起自動取消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資格。

(四)在泉申報認定的省高層次人才,原則上比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進行服務管理。其中,省特級、A類人才比照市第一層次人才;省B類、C類人才分別比照市第二、三層次人才。

二、人才認定

(一)采取“條件確認制、自主認定制、專家舉薦制、賽事評審制”等多種評價方式,對滿足相應條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認定為相應層次人才。認定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憑能力、業績和貢獻評價人才,注重行業認可、社會公認,注重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有利于人才價值實現、有利于創造經濟社會效益的良好環境。

(二)采取條件確認制認定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須符合新修訂《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2021年版》(詳見附件1)規定條款之一。認定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須為近3年內首次從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受派、創辦企業等方式引進(含泉籍人才返泉創業就業),或未曾申報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且流出泉州市滿3年后又返泉就業創業不超過1年(不含企業集團內部人員調動);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受聘于我市事業單位或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為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擔任企事業單位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或相當技術職務,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受聘于事業單位的按2倍及以上標準確定,受聘于企業和其他性質單位的按3倍及以上標準確定)。

2.個人或所在機構與泉州市機構合作創建公共平臺,個人擔任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首席技術官,擁有項目運營所需的人才團隊或戰略性伙伴,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3.從市外企業(機構)選派到泉州市內分支機構、企業或項目工作,在選派企業(機構)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或相當技術職務、市內受派機構(企業、項目)擔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員或相當技術職務,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選派和受派單位支付年薪合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及以上。

4.在泉州市內創(領)辦企業的人才,須擔任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之一,個人認繳出資額占注冊資本30%以上,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30%以上,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的部分資金(不少于30萬元)和一支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組成的創新人才團隊。

(三)已與我市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或擬來我市創業的待引進人才,可先行按引進人才資格條件申報市高層次人才進行預認定,預認定資格1年內有效。獲得預認定資格的待引進人才,正式落地我市后,確認為市高層次人才,按引進人才進行管理,享受有關政策支持。認期自落地我市之日起計算。

(四)認定工作原則上采用網上審核作業,用人單位通過網絡申報后,經分級審核、社會公示、核查征信無異議后研究核準,并予以發證(認定流程詳見附件2)。

(五)通過自主認定制、專家舉薦制、賽事評審制等方式,評價認定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按主管部門出臺的專項文件細則操作。

三、團隊評審

(一)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分為用人單位引進團隊、來泉創業團隊兩種類型。凡近3年內從泉州市外引進的具有國際國內先進創新成果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可實現核心關鍵技術突破,能夠引領和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的高層次人才群體(至少包括1名帶頭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員,帶頭人由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或相當層次人才擔任,核心成員穩定合作2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可申報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

1.屬泉州市用人單位引進團隊,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帶頭人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擁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2)團隊成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為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且保證至少1名團隊成員全職在泉工作,其他成員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2.屬來泉創業團隊(含創辦企業或科研機構),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帶頭人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團隊成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占創業投資30%以上,且擔任技術總負責人或副總經理以上職務。

(2)團隊擁有創業經驗豐富的成員或曾任國內外知名企業、金融創投機構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成員,至少有1名團隊成員全職在泉工作。

(3)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

(二)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采取“網上審核作業+專家評審”方式確認。由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每年發布申報指南,符合條件的人才團隊通過網絡注冊申報,經屬地初審推薦、專家綜合評審、社會公示無異議后研究確認(評審流程見附件2)。

(三)待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已與我市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的引進人才團隊,或擬來我市創業的人才團隊)可先行參評和預認定市高層次人才團隊,預認定資格1年內有效。獲得預認定資格的待引進人才團隊,正式落地我市后組織現場考察,根據綜合評審情況,提出經費資助建議。

(四)入選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成員,凡符合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的,均可同時申報認定。

(五)同一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入選后不得重復申報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

(六)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入選后應在泉連續工作或服務時間不少于3年。

四、政策支持

(一)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后,即可在認期內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學、配偶和子女就業、醫療保健等一攬子政策待遇。屬于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另給予安家補助和工作經費支持以及稅收獎勵、工齡計算、編制周轉使用等待遇(詳見附件3)。認期內晉級的,市級資金補助予以補差;申請重新認定并入選的,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按新認定層次轉續執行;流出泉州市的,享受的工作生活待遇即時終止。

(二)確認為福建省引進的特級和A類、B類、C類人才,在享受省級安家補助基礎上,比照享受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經費支持;但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安家補助(含省、市、縣級,及不同認期內),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三)確認為近3年引進的市高層次人才團隊,根據團隊和項目評估情況,給予工作經費、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等創新創業支持。團隊成員同時被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可享受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但工作經費支持不重復享受。

(四)對有突出貢獻和重大影響力的市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可根據實際情況,“一事一議”追加支持。

(五)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高層次人才如同時符合《市委組織部 市衛計委 市財政局 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改善泉州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人才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泉衛計人〔2016〕23號),全市本科院校和高職高專院校高層次人才如同時符合《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泉州市“桐江學者獎勵計劃”實施規定的通知》(泉教高〔2019〕10號),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六)建立“統一公布、分頭落實”的政策落地機制。對涉及資金補助的,牽頭單位要進行中期評估(評估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重點評估人才(團隊)在崗情況、工作經費使用情況、作用發揮情況、業績貢獻等。評估情況作為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

五、組織實施

(一)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團隊評審和政策支持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整體規劃,市委人才辦牽頭協調、推動落實,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具體執行、兌現政策。

(二)各縣(市、區)須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適時研究制定市第六、七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和政策支持。人才認定標準須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實施,人才認定由各縣(市、區)通過全市“一站式”服務系統自行審核。今后縣級高層次人才原則上統籌納入市第六、七層次人才,并給予3年時間過渡銜接。

(三)對現有人才認定市高層次人才,原則上要求年齡不超過70周歲;對引進人才,一般要求年齡不超過65周歲。屬能力特別突出、能帶來重大貢獻的我市急需緊缺人才,經認定單位提出并報市委人才辦同意,年齡可不作限定。

(四)已認定的市高層次人才、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若未能履行協議提前流出泉州的,由所在用人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同時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和屬地縣(市、區)報備,屬地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核實后自動終止其相關待遇(查核期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查核結果須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未報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用人單位承擔。

(五)市高層次人才、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資格、終止相應待遇,并追回支持資金:

1.提供虛假材料或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等,騙取人才資格、財政資金的;

2.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

3.認期內受嚴重警告以上黨紀處分、記大過以上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4.違反有關規定出國(境)滯留不歸的;

5.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或涉黑涉惡當事人的;

6.其他需要取消資格的情形。

其中,屬第一種情形的,取消申報人今后參評各級人才計劃(工程、項目)的資格;申報人所在單位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為其騙取人才資格、財政資金的,3年內不得享受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的項目支持;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并動態調整。

(二)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相關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三)本規定施行之前認定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尚在有效期內的,執行原有政策規定。但2020年7月1日以后在泉同時申報認定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市級生活補助與省級安家補助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附件:

1.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2021年版)

2.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流程

3.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團隊)主要支持政策

 

附件1: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2021年版)   

第一層次人才

(一)獲得以下國家級獎項和榮譽者

1.國家勛章(包括“共和國勛章”“友誼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

2.中國科學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3.中國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5.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6.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7.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個人);

8.光華工程科技成就獎、光華工程科技獎;

9.孫冶方經濟科學獎著作獎、論文獎前2位完成人。

(二)獲得以下國際獎項和榮譽者

10.諾貝爾獎(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文學、經濟學獎)、菲爾茲獎、沃爾夫獎、圖靈獎、普利茲克獎、拉斯克獎、克拉福德獎等國際著名獎項;

11.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

12.歐洲科學院院士;

13.發展中國家科學院院士(TWAS院士);

14.美國國家科學獎章、總統科學獎,美國國家技術創新獎章,法國全國科研中心科研獎章,英國皇家金質獎章,阿貝爾獎,日本國際獎,京都獎,邵逸夫獎等國際知名獎項;

15.美國工程界三大最高獎項:德雷珀獎(Charles Stark Draper Prize)、拉斯獎(Fritz J. and Dolores H. Russ Prize)、戈登獎(Bernard M. Gordon Prize)獲得者;

16.發達國家或世界有影響力經濟體的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并經市人社局、科技局、科協征詢權威機構確認。

(三)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項目)

17.國家重點聯系專家(不含“青年人才項目”和“新疆、西藏項目”);

18.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領軍人才;

19.“長江學者”稱號獲得者;

20.福建省引才“百人計劃”特級人才項目;

21.福建省特級后備人才項目。

(四)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

22.國家實驗室主任、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23.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24.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25.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

26.福建省創新實驗室主任。

(五)近10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負責人

27.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召集人;

28.原國家“86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

29.原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

30.原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負責人;

31.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負責人;

3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總體組技術總師、副總師,項目負責人;

3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委推薦)、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數學天元基金中心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

3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35.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操作說明1)最新同時排名前200大學的校長、副校長;

36.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企業100強(見操作說明2)總部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運營官、首席技術官;

37.發達國家或世界有影響力經濟體的國家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或首席科學家、國家級研究所所長或國家實驗室主任,并經市科技局征詢權威機構確認;

38.國際著名金融機構(見操作說明3)首席執行官或首席專家;

39.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見操作說明4)首席執行官;

40.國際著名律師事務所(見操作說明5)首席執行官;

41.國際著名學術組織(見操作說明6)主席或副主席。

(六)近10年內曾獲得以下獎項和榮譽者

42.國家級教學名師;

43.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第一完成人;

44.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特等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4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特別榮譽獎、專著類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46.吳階平醫學獎;

47.國醫大師;

48.中國政府友誼獎;

49.全國創新爭先獎(授予獎牌的團隊帶頭人,授予獎章的個人);

50.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51.國際著名建筑獎(見操作說明7)、著名文學獎(見操作說明8)、著名電影、電視、戲劇獎(見操作說明9)、著名音樂獎(見操作說明10)、著名廣告獎(見操作說明11)中最高級別個人獎項。

(七)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見操作說明17)緊缺急需人才

52.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核心技術國內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競爭力、形成有獨創性、領先性商業模式的科技創新企業(以市主管部門確認為準)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或首席技術官(首席技術專家),且企業最近一年營收額3億元人民幣以上或納稅額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近3年內企業成長性年平均50%以上(以營收額、納稅額等為依據)、累計研發投入占營收總額15%以上。

(八)近5年內所承擔科研項目曾獲得以下獎項,并按下列計算標準累計所得分值在15分以上的人才。如同一個項目獲多個獎項,只按其最高分值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一層次人才。

排名
獎項
第一
完成人
第二
完成人
第三
完成人
第四
完成人
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
14
10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13
10
8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10
8
6
4
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13
10
8
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10
8
6
4
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
13
10
8
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
10
8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杰出)貢獻獎
10
8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
8
6
4
2
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金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銀獎
4
2
1
0
省級專利一等獎 4 2 1 0

(九)其他由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根據人才對本單位貢獻情況提出,與本層次其他人才標準相當的人才。

 第二層次人才

(一)近10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工程、項目)

1.國家重點聯系專家“青年人才項目” “新疆、西藏項目”;

2.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項目;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4.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5.“青年長江學者”稱號獲得者;

6.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

7.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含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以及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其中以團隊入選的須為團隊帶頭人);

8.科技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家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以團隊入選的須為團隊帶頭人);

9.財政部“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

10.福建省引才“百人計劃”(以團隊入選的須為團隊帶頭人;不含短期項目入選者)。

(二)近5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

11.國家重點實驗室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12.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13.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14.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15.福建省創新實驗室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三)近5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課題)負責人

16.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

17.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課題負責人;

18.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

19.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重點支持項目或集成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重點項目或集成項目、中心項目)負責人;

2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負責人;

21.教育部、科技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項目負責人;

22.教育部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協同創新中心”負責人;

23.科技部(國家外國專家局)“高校國際化示范學院推進計劃”外籍負責人;

24.國家一級學會理事長或執行理事長;

25.高等院校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

26.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

27.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操作說明1)最新同時排名前500大學的校長、副校長,以及排名前200大學的學院院長、教授;

28.發達國家或世界有影響力經濟體的國立研究所所長、副所長、首席研究員,國家實驗室主任、副主任、首席研究員,國家科學基金杰出青年類資助獎項目負責人;

29.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企業100強(見操作說明2)總部中層正職以上職務和技術研發、管理團隊核心成員,總部直屬(控股)二級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運營官、首席技術官1年以上;

30.擔任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成分股、日經225指數成分股、倫敦《金融時報》30指數成分股、香港恒生綜合大型和中型指數成分股、臺灣50指數和中型100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總部董事長、副董事長以及總經理級職務2年以上(職務性質及任職時間以上市公司年報公布數據為準,上市公司在地方證監局輔導備案之日起可計入任職時間);

31.國際著名金融機構(見操作說明3)、會計師事務所(見操作說明4)、律師事務所(見操作說明5)中層正職以上管理人員;

32.國際著名學術組織(見操作說明6)高級成員;

33.國際著名投資機構(見操作說明12)首席類負責人;

34.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標樣委員會委員;

35.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報告》JCR一區)(見操作說明13)總編(主編)。

(四)近5年內曾獲得以下獎項和榮譽者

36.中國青年科技獎;

37.中國青年女科學家;

38.中國科協求是杰出青年獎;

39.十佳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

40.全國教書育人楷模;

41.人社部、教育部“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

42.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第二完成人、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43.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第二完成人、二等獎第一完成人;

4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專著類二等獎第一完成人;

45.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師;

46.南丁格爾獎;

47.國家衛生健康系統“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48.全國名中醫;

49.中醫藥首席科學家、岐黃學者;

50.吳階平醫藥創新獎;

51.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52.中宣部保留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相應獲得者(見操作說明14);

53.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一主創人員;

54.中國質量獎個人獎;

55.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

56.全國優秀企業家;

57.亞太地區手工藝大師;

58.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59.取得博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見操作說明16)3年以上,且取得正高級職稱并聘為三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60.近5年內,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他自然科學、臨床醫學等領域影響因子25以上國際頂級期刊(見操作說明13)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同等貢獻作者)發表研究類或綜述類論文者(不含短評、讀者來信類文章)且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1.近5年內,曾獲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貢獻獎”(含金質獎章、銀質獎章)、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第一完成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

(六)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見操作說明17)緊缺急需人才

62.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核心技術國內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競爭力、形成有獨創性、領先性商業模式的科技創新企業(以市主管部門確認為準)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或首席技術官(首席技術專家),且企業最近一年營收額2億元人民幣以上或納稅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近3年內企業成長性年平均50%以上(以營收額、納稅額等為依據)、累計研發投入占營收總額15%以上。

(七)近5年內所承擔科研項目曾獲得以下獎項,并按下列計算標準累計所得分值在10分以上的人才。如同一個項目獲多個獎項,只按其最高分值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一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二層次人才。

排名
獎項
第一
完成人
第二
完成人
第三
完成人
第四
完成人
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8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8
6
4
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8
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8
6
4
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
8
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
8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杰出)貢獻獎
8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
8
6
4
2
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金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銀獎
4
2
1
0
省級專利一等獎
4
2
1
0

(八)其他由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根據人才對本單位貢獻情況提出,與本層次其他人才標準相當的人才。

 第三層次人才

(一)近5年內曾入選以下人才計劃(工程、項目)

1.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

2.福建省特支人才“雙百計劃”;

3.福建省“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項目;

4.福建省“創業之星”“創新之星”人才項目;

5.福建省“外專百人計劃”;

6.福建省“高端外國專家團隊引進計劃”;

7.福建省“青年外國專家引進計劃”;

8.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

9.海西創業英才;

10.百千萬人才工程省級人選;

11.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

12.福建省優秀科技工作者;

13.福建省青年科技獎;

14.福建省高校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養“三項計劃”領軍人才;

15.閩江學者獎勵計劃(不含講座教授);

16.福建省衛生系統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17.福建省引進醫學領軍人才計劃;

18.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

19.福建省文化名家;

20.留學人員來閩創業啟動支持計劃;

21.福建省互聯網經濟優秀人才創業啟動支持計劃。

(二)近5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

22.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

23.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主任、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以及學術委員會主任;

24.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25.省部級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26.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7.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負責人。

(三)近5年內曾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課題)負責人(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

28.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課題第二、第三負責人;

29.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第二、第三負責人;

3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2個以上負責人;

3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或青年項目2個以上負責人;

32.福建省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

33.省級科技重大專項首席專家;

34.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報告》JCR二區)(見操作說明13)總編(主編);

35.曾擔任世界500強企業或中國企業100強(見操作說明2)總部控股二級子公司(地區總部)高管或相當技術職務1年以上;

36.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成分股、日經225指數成分股、倫敦《金融時報》30指數成分股、香港恒生綜合大型和中型指數成分股、臺灣50指數和中型100指數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總部副總經理級職務2年以上(職務性質及任職時間以上市公司年報公布數據為準,上市公司在地方證監局輔導備案之日起可計入任職時間);

37.國際成熟自由港、自貿試驗區或國際知名開發區管理機構中層正職3年以上;

38.管理規模排名全國前5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管理規模30億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合伙人職務2年以上,且所管理基金獲評中國基金業金牛獎等業內權威獎項。

(四)近5年內曾獲得以下榮譽和獎項者

39.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國培計劃”中小學名校長領航工程入選者;

40.教育部“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41.福建省特級教師;

42.“桐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入選者;

43.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第二完成人、二等獎第一完成人;

44.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第二完成人、三等獎第一完成人;

4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專著類三等獎第一完成人;

46.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47.中宣部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48.長江韜奮獎;

49.中國政府出版獎“優秀出版人物獎”;

50.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廣播播音員主持人獎、電視播音員主持人獎);

51.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

52.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

53.國家廣播影視科技創新獎一等獎前3位完成人;

54.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項目特等獎、一等獎前3位完成人,或人才終身成就獎;

55.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二、三主創人員,二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一主創人員;

56.福建省優秀人才“百人計劃”(文化名家、技能大師、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57.福建省百花文藝獎(見操作說明15)一等獎相應作品獲得者;

58.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庫專家;

59.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

60.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二等獎和三等獎排名前三完成人,以及個人獎獲得者);

61.中國僑聯“中國僑界貢獻獎”(以團隊入選的須為團隊帶頭人);

62.福建省友誼獎;

63.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

64.全國、全省鄉村振興“甲類獎項”獲得者(見操作說明20);

65.全國優秀建造師;

66.福建省優秀企業家;

67.田野考古獎一等獎的前3位完成人;

6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69.中國陶瓷藝術大師;

70.中國木雕藝術大師;

71.中國石雕藝術大師。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72.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操作說明1)最新同時排名前500大學的教授;

73.取得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3年以上或取得博士生研究生導師資格,且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74.近5年內,畢業于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操作說明1)最新同時排名前100大學的博士;或排名前200大學的博士,且所學專業排名全球前30;或取得教育部最新全國學科評估A+學科專業的博士學位,來泉后仍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和研究;

75.擔任省級以上臨床重點專科(學科)、醫學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且項目經主管部門確認;

76.近5 年內,曾在三級甲等醫院擔任臨床醫技科室主任且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均達2年以上人員,或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且有20年臨床工作經驗并擔任行政職能科室正職及以上管理人員2年以上者;

77.近5年內,曾獲國家部委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特等獎、一等獎的獲獎項目核心團隊第一負責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

78.近5年內,曾獲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至尊金獎”“金獎”獲獎作品的第一完成人、中國工業設計十佳大獎獲獎作品的第一完成人、中國服裝設計金頂獎、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以及高技能人才“甲類獎項”(見操作說明21),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

79.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同等貢獻作者)在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報告》JCR一區,以文章發表時分區情況為準)(見操作說明13)發表論文5篇以上,同時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

80.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訊作者(排名第一的單位)在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發表論文5篇以上或在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收錄期刊(不含拓展版)發表論文7篇以上,同時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

(六)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見操作說明17)緊缺急需人才

81.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核心技術國內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競爭力、形成有獨創性、領先性商業模式的科技創新企業(以市主管部門確認為準)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或首席技術官(首席技術專家),且企業最近一年營收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納稅額800萬元人民幣以上,近3年內企業成長性年平均50%以上(以營收額、納稅額等為依據)、累計研發投入占營收總額15%以上;

82.近5年內,攜帶國際國內先進創新成果來我市落地轉化,且項目符合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導向、注冊資本金中的實繳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個人持股占比達30%以上(含技術入股、專利入股)的創業人員;

83.我市主導產業相關企業引進的公司總部首席技術官(首席技術專家),且企業連續三年營收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上一年度年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個人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

(七)近5年內所承擔科研項目曾獲得以下獎項,并按下列計算標準累計所得分值在8分以上的人才。如同一個項目獲多個獎項,只按其最高分值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一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二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三層次人才。

 

排名獎項
第一完成人
第二完成人
第三完成人
第四完成人

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6

4

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6

4

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

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杰出)貢獻獎

6

4

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

6

4

2

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金獎

6

4

2

1

中國專利銀獎

4

2

1

0

省級專利一等獎

4

2

1

0

(八)其他由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根據人才對本單位貢獻情況提出,與本層次其他人才標準相當的人才。

 第四層次人才  

(一)近5年內擔任以下職務或項目負責人(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1.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題負責人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分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第一負責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項目第一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結題驗收;

3. 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專題項目責任專家,且項目通過結題驗收;

4. 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5. 國家標準第一起草人且擔任國家標準委專業委員會委員;

6. 擔任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成分股、日經225指數成分股、倫敦《金融時報》30指數成分股、香港恒生綜合大型和中型指數成分股、臺灣50指數和中型100指數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投資總監、市場總監或中層專業技術崗位負責人或一級子公司高級技術崗位負責人2年以上,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者(市公司在地方證監局輔導備案之日起可計入任職時間);

7. 擔任管理規模排名全國前5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管理規模30億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總監職務2年以上者,且所管理基金獲評中國基金業金牛獎等業內權威獎項;

8. 擔任國際成熟自由港、自貿試驗區或國際知名開發區管理機構中層副職3年以上者,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者。

(二)近5年內擔任以下職務2年以上者(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9. 省部級工程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10. 省部級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1. 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12. 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委員會主任;

13. 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設計創新帶頭人;

14. 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運營企業總經理;

15. 國家AAAAA級物流企業總經理;

16. 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運營企業總經理;

17. 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運營企業總經理;

18. 省級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運營企業總經理;

19. 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運營企業總經理;

20. 取得相關“國字號”榮譽(見操作說明22)的企業總部(不含子公司、下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

(三)近5年內曾獲得以下獎項和榮譽者

21. 省級中小學名校長、省級中小學教學名師;

22. 省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3. 省級高校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入選者;

24. 省級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入選者;

25. 省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26. “桐江學者獎勵計劃”講座教授入選者;

27. 黃炎培職業教育獎杰出校長獎;

28. 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前3位完成人;

29. 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3位完成人、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30. 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二完成人、二等獎第一完成人;

31. 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中醫藥創新骨干人才、西學中骨干人才、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以及中青年中醫藥骨干人才入選者;

32. 中華護理學會杰出護理工作者;

33. 福建省名中醫;

34. 國家廣播影視科技創新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

35. 廣播節目技術質量獎(金鹿獎)和電視節目技術質量獎(金帆獎)第一主創人員;

36. 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項目二等獎第一完成人或杰出人才獎;

37. 中國新聞獎二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二、第三的主創人員;

38. 全國德藝雙馨電視藝術工作者(百佳電視藝術工作者);

39. 福建省十佳新聞工作者、福建省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入選者、福建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好記者;

40. 國家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人選;

41. “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第一研發人員;

42. 福建省優秀青年企業家;

43. 田野考古獎二等獎前2位完成人;

44. 具有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考古發掘領隊)證書,且作為前3位完成人主持或參與的考古發掘項目獲評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45. 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46. 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

47. 全國、全省鄉村振興“乙類獎項”獲得者(見操作說明20);

48. 國家部委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二、三等獎或省級分賽主體賽一等獎以及福建省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一等獎的獲獎項目核心團隊第一負責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49. 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獎”、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銀獎”“最具創意獎金獎”獲獎作品的第一完成人、中國國際動漫節金猴獎第一完成人、福建省“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金獎獲獎作品的第一完成人以及高技能人才“乙類獎項”(見操作說明21),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50. 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且從事相關專業崗位;

51. 取得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3年以上,且評聘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5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站留(來)泉創業就業者;

53. 畢業于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操作說明1)最新同時排名前200的大學且有1年以上留學經歷回國就任高級職位的博士;或取得排名前200大學的博士學位,且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者;

54. 擔任地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學科)、醫學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且評聘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

55. 近5年內,獲評全國優秀施工企業家、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全國工程建設“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金質獎”、“銀質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含公共建筑裝飾類和建筑幕墻類)的項目經理,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56. 近5年內,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前3位完成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57. 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地級市專利代理師,近10年內所代理的專利獲中國專利金獎或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

58. 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同等貢獻作者)身份在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專業領域《期刊引用報告》JCR二區以上)(見操作說明13)發表論文5篇以上。

(五)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見操作說明17)緊缺急需人才

59. 在我市主導產業中年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近5年內引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企業(注冊資本金中的實繳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擔任公司總部首席技術官(首席技術專家)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倍以上;

60. 在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院大所、省級以上科研平臺(以市主管部門確認為準)(見操作說明18)就業創業,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當技術崗位職務。

(六)近5年內所承擔科研項目曾獲得以下獎項,并按下列計算標準累計所得分值在6分以上的人才。如同一個項目獲多個獎項,只按其最高分值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一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二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三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四層次人才。

排名獎項
第一完成人
第二完成人
第三完成人
第四完成人
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4
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4
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
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
4
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
(杰出)貢獻獎
4
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
4
2
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
4
2
1
中國專利金獎
4
2
1
中國專利銀獎
4
2
1
0
省級專利一等獎
4
2
1
0

(七)其他由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根據人才對本單位貢獻情況提出,與本層次其他人才標準相當的人才。

 第五層次人才  

(一)近5年內擔任以下職務者(受聘于我市民營企業的,最近連續2年年薪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1. 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副總經理、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總經理;

2. 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項目實施主體企業副總經理、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運營企業總經理;

3. 國家AAAAA級物流企業副總經理、國家AAAA級物流企業總經理;

4. 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省部級工程實驗室、省部級工程研究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委員會中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

5. 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國家標準第二起草人、行業標準第一起草人且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

6.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結題驗收。

(二)近5年內獲得以下獎項和榮譽者

7. 教育部主辦的教學大賽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8. 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第一完成人;

9. 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第一完成人;

10. 國家廣播影視科技創新獎三等獎第一完成人;

11. 中國新聞獎三等獎獲獎作品排名前三的主創人員;

12. 福建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一的主創人員;

13. 福建省百花文藝獎(見操作說明15)二等獎獲得者;

14. 中國工藝美術“百花杯”金獎第一完成人;

15. 福建省工藝美術“爭艷杯”金獎第一完成人;

16. 福建省工藝美術名人;

17. 福建省陶瓷藝術大師;

18. 全國、全省鄉村振興“丙類獎項”獲得者(見操作說明20);

19. 省部級優秀城鄉規劃設計獎一等獎、優秀勘察設計獎一等獎,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20. 國家部委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省級分賽主體賽二等獎以及福建省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二等獎的獲獎項目核心團隊第一負責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21. 福建省“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銀獎、銅獎的第一完成人,或者高技能人才“丙類獎項”者(見操作說明21),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22. 取得博士學位者;

23. 教育系統領域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地市級以上中小學名校長、教學名師、學科(教學)帶頭人或省級骨干教師;

24. 衛生醫療領域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且聘任5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緊缺急需專業(見操作說明24)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且聘任3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25. 近5年內,獲得金融財經類專項證書者(見操作說明23),并從事所在專業領域工作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26. 近5年內,獲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前3位完成人,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27. 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地級市專利代理師,近10年內所代理專利獲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省專利一等獎之一,且最近連續2年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28. 近5年內,經福建省確認由泉州輸送獲得全運會個人項目前3名的現役運動員及其主教練員。

(四)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見操作說明17)緊缺急需人才

29. 在我市主導產業中年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近5年內引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企業(注冊資本金中的實繳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擔任公司總部技術研發部門第一負責人及以上技術崗位職務,且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以上者;

30. 在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院大所、省級以上科研平臺(以主管部門確認為準)(見操作說明18)就業創業,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的技術負責人、工程主管、資深工程師等核心技術骨干;

31. 取得全日制碩士學位且近5內來泉創辦企業,擔任法人且個人持股占比達30%以上,企業年納稅額100萬;

32. 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且任職3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以上。

(五)近10年內所承擔科研項目曾獲得以下獎項,并按下列計算標準累計所得分值在4分以上的人才。如同一個項目獲多個獎項,只按其最高分值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一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二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三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四層次人才;“◇”對應獎項直接入選第五層次人才。

排名獎項
第一完成人
第二完成人
第三完成人
第四完成人
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

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

省部級科學技術重大(杰出)貢獻獎

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

2

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

2

1

中國專利金獎

2

1

中國專利銀獎

2

1

0

省級專利一等獎

2

1

0

(六)其他由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根據人才對本單位貢獻情況提出,與本層次其他人才標準相當的人才。

 附件1-1:操作說明

1. 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學世界一流大學研究中心研究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發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發布的THE世界大學排名,鑒于中國科學院大學不參與排名,根據學校綜合實力可等同三大世界排名第101~200名大學。

2. “世界500強”即美國《財富》雜志最新評選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國50強企業”即由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研究編寫、社科院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企業國際化藍皮書《中國企業全球化報告)》中綜合評選出的“中國企業全球化50強”;“中國企業1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最新公布入選名單為準。

3. 國際著名金融機構:以設于國際清算銀行(BIS)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最新發布的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簡稱G-SIFIs)名單為準。國內知名金融機構指由中國銀行業協會最新發布的中國排名前10名的銀行(以核心一級資本凈額排序),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年度證券公司分類為A級以上的證券公司,中國保監會公布的原保費收入排名前5名的保險公司。

4. 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包括: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 & Touche)、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 Young)、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KPMG)、捷安國際會計師事務所(AGN International)、艾格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IGAF)、安博國際會計聯盟(INPACT International)、博太國際會計師事務所(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貝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BKR International)、德豪國際會計師事務所(BDO International)、費都壽國際會計師事務所(Fiducial Global)、浩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Horwath International)、浩信國際會計師事務所(HLB International)、華利信國際會計師事務所(Morison International)、均富國際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克瑞斯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Kreston International)、羅申美國際會計師事務所(RSM International)、聯合會計師國際會計師事務所(CPAAI)、摩斯倫國際會計師事務所(Moores Rowland International)。

5. 國際著名律師事務所包括: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安理律師事務所(Allen & Overy)、歐華律師事務所(DLA Piper LLP)、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孖士打律師行(Mayer Brown JSM)、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 LLP)、霍金路偉律師事務所(Hogan Lovells LLP)、富而德律師事務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諾頓羅氏律師集團(Norton Rose Fulbright)、盛德律師事務所(Sidley Austin LLP)、西盟斯律師事務所(Simmons & Simmonsv)、世達律師事務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 and Affiliates)、凱易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 LLP)、金杜律師事務所(King & Wood Mallesons)、大成律師事務所/德同律師事務所(Dentons)、眾達律師事務所(Jones Day)、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Latham & Watkins LLP)、偉凱律師事務所(White & Case LLP)、司利達律師事務所(Slaughter and May)、亞司特律師事務所(Ashurst)、蘇利文?克倫威爾律師事務所(Sullivan &Cromwell LLP, Wharton & Garrison LLP)、寶維斯律師事務所(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

6. 國際著名學術組織:電氣電子工程師學會(美國)IEEE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電氣工程師學會(英國)IEE(The Institutions of Electrical Engineers)、國際電工委員會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美國物理學會APS (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美國醫藥生物工程學會AIMBE(American Institute for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美國計算機協會ACM(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SIAM)、美國航天航空學會(AIAA)、英國皇家化學會(RSC)、國際兒科腫瘤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Pediatric Oncology)、世界兒科感染學會WCPID(World Congress for Pediatric Infectious Diseases)、世界眼科學會聯盟IFOS(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phthalmological Societies)、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世界心胸外科醫師學會WSCTS(The World Society of Cardiothoracic Surgeons)。

7. 國際著名建筑獎:金塊獎(Gold Nugget)、國際建筑獎(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阿卡漢建筑獎(Aga Khan Awards for Architecture)、亞洲建協建筑獎(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開放建筑大獎(Open Architecture Prize)。

8. 國際著名文學獎:美國國家圖書獎(National Book Award)、普利策文學獎(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英國布克獎(The Man Booker Prize)、法國龔古爾文學獎(Prix Goncourt)。

9. 國際著名電影、電視、戲劇獎:奧斯卡電影金像獎(Academy Awards)、戛納電影節(Festival De Cannes)、威尼斯電影節(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柏林電影節(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艾美獎(Emmy Awards)、班夫世界電視節獎(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東尼獎(Tony Awards)。

10. 國際著名音樂獎:格萊美音樂獎(Grammy Awards)、英國水星音樂獎(Mercury Prize)、美國鄉村音樂協會大獎(CMT Music Awards)、全美音樂獎(American Music Awards)、全英音樂獎(British Record Industry Trust Awards)、公告牌音樂大獎(Billboard Music Awards)、朱諾獎(Juno Awards)、保拉音樂獎(Polar prize);

11. 國際著名廣告獎:美國金鉛筆獎(The One Show)、倫敦國際廣告獎(London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Awards)、戛納廣告大獎(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莫比杰出廣告獎(The Mobius Advertising Awards)、克里奧國際廣告獎(Clio Awards)、紐約廣告獎(The New York Festivals);

12. 國際著名投資機構:軟銀中國資本(Softbank China Venture Capital)、美國國際數據集團(International Data Group)、凱雷投資集團(The Carlyle Group)、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BNP Paribas Peregrine Capital Limited)、荷銀融資亞洲有限公司(Abn amro’s financing Asia co., LTD)、博資財務顧問有限公司(Orchid Asia Group Management Ltd)、英高財務顧問有限公司(The Anglo Chinese Group)、亞洲融資有限公司(DBS Singapore)、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Mega Capital <Asia> Company Limited)、貝爾斯登亞洲有限公司(Bear Stearns Cos.)、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The bank of China group)、時富融資有限公司(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里昂證券資本市場有限公司(CLSA Asia-Pacific Markets)、京華山—企業融資有限公司(Core Pacific-Yamaichi)。

13. 國際頂級期刊、高水平科技期刊分區以Thomson Reuters(湯森路透)公司發布的《期刊引用報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簡稱JCR)相關分區為準。

14. 中宣部保留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相應獲得者具體包括:

(1)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獲獎作品,含特別獎和優秀作品獎。其中,電影(含紀錄電影、動畫電影)、電視劇(含電視紀錄片、電視動畫片)、戲劇、廣播劇作品為導演、編劇、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歌曲作品為作詞、作曲署名第一的個人;文藝類圖書為署名第一的作者。

(2)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包括文華獎、群星獎、動漫獎獲獎作品和個人單項獎。其中,文華大獎、群星獎優秀作品為導演、編劇、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最佳動漫作品、最佳動漫創作團隊、最佳動漫教育機構、最佳動漫國際市場開拓為貢獻排名第一的個人。

(3)中國廣播影視大獎,包括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獲獎作品和個人單項獎。其中,優秀作品為導演、編劇、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優秀節目、欄目為導演署名第一的個人。

(4)中國文聯12個獎項,包括中國戲劇獎、中國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百花獎、中國音樂金鐘獎、中國美術獎(金獎)、中國曲藝牡丹獎、中國舞蹈荷花獎、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中國攝影金像獎、中國書法蘭亭獎(金獎)、中國雜技金菊獎、中國電視金鷹獎的獲獎作品和個人單項獎。其中,戲劇、電影、電視作品類為導演、編劇、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曲藝、舞蹈類為編劇(編導)、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民間文藝、雜技類為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

(5)中國作協4個獎項,包括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

15. 福建省百花文藝獎一等獎相應作品獲得者包括:戲劇、電影(含動畫電影、記錄電影)、電視(含電視動畫片、電視記錄片)、廣播劇作品類為導演、編劇、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曲藝、舞蹈作品為編劇(編導)、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雜技作品為主演署名第一的個人;音樂作品為作詞、作曲分別署名第一的個人;文學、美術、攝影、書法、民間文藝、文藝評論作品為署名第一的作者。

16. 文件中涉及的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資格均指申報日往前推1年仍具有導師資格的,以取得導師資格大學出具的相關證明為依據。

17. 我市主導產業包括紡織鞋服、石油化工、建材家居、機械裝備、電子信息、健康食品;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產業變革前景的未來產業。

18. 大院大所、省級以上科研平臺包括:省、市、縣人民政府以及市科技局批準確認的大院大所,省級以上科技部門、發改部門、教育部門批準的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應用技術工程中心。

19. 國際、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知名工業設計獎包括:

甲類: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日本優良設計獎全場大獎,意大利A’design award 銥設計獎,DFA終身成就獎、DFA世界杰出華人設計師獎。

乙類: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至尊金獎、金獎,日本優良設計獎金獎,意大利Compasso d'Oro金圓規國際大獎,意大利A’design award 鉑金設計獎,DFA亞洲設計大獎(包括大獎、文化大獎、可持續發展大獎、科技大獎)。

丙類: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銀獎、最具創意獎金獎,日本優良設計獎特別獎、焦點獎,意大利金圓規國際大獎提名鼓勵獎,意大利A’design award金設計獎,DFA亞洲設計獎大獎提名,香港設計師協會環球設計大獎金獎,全球華設計大獎(專業組)金獎,亞洲新生代設計展全場大獎。

丁類: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原創獎,日本優良設計獎百佳獎,意大利A’design award 銀設計獎、銅設計獎,DFA亞洲設計獎金獎、銀獎獲得者,IBDC Award金牌獎、銀牌獎,香港設計師協會環球設計大獎銀獎、銅獎,亞洲新生代設計展金獎。

20. 全國、全省鄉村振興人才相關獎項包括:

甲類: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中國農學會“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一、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人,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一等獎、貢獻獎和合作獎第一完成人。

乙類:中國農學會“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三等獎的第一完成人和優秀創新團隊獎的團隊帶頭人;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一等獎、貢獻獎和合作獎第二、第三完成人;農林業領域育成新品種通過省級審(認、鑒)定或品種登記,并獲得農業部植物新品種權證第一完成人;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帶頭人;全國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

丙類: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崗位科學家);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農林業領域育成新品種通過審(認、鑒)定或品種登記并獲得省級植物新品種權證的第一完成人;中國鄉村旅游致富帶頭人;福建省科普惠農興村帶頭人;省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

21. 高技能人才獎項包括:

甲類:中華技能大獎,大國工匠年度人物,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

乙類: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世界技能大賽銀牌獲得者。

丙類:全國輕工技術能手,全國陶瓷、石雕、木雕行業技術能手,省級技術能手,省級工匠,世界技能大賽銅牌獲得者。

22. 企業取得相關“國字號”榮譽包括:中國馳名商標企業、國家創新型企業、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級科技孵化器、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中國軟件100強、工信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一級資質企業、工信部實訓基地、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國家引進外國智力示范單位、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國優秀誠信企業。

23. 金融財經類專項證書包括:證券發行保薦代表人、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CII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美國注冊會計師(AICPA)、英國特許會計師(CA)、英國皇家特許會計師(ACA)、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CPA Canada)、美國管理會計師(CMA)、澳大利亞注冊會計師(ASCPA)、美國財產保險核保師(CPCU)、北美精算師(FSA)、英國精算師(FIA)、國際會計師公會全權會員(AAIA)、澳洲精算師、中國精算師(FCAA)資格證書。

24. 緊缺急需專業以當年度發布的《泉州市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為依據,需同時滿足專業要求和條件要求,職稱證書上專業名稱應與指導目錄的專業要求完全一致。

25. 我市高層次人才年齡確認,以申報時間予以測算,即以申報時間為節點,以身份證的出生時間為起點測算申報年齡。

26. 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必須是近3年內首次從泉州市外引進(含泉籍人才返泉創業就業),或未曾申報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且流出泉州市滿3年后又返泉就業創業(需提供往返泉州及省市外的社保和個稅證明)不超過1年(不含國有企業集團內部人員調動)。以申報時間予以測算,即以申報時間為節點,往前推3年。比如申報時間2020年5月12日,近3年內指2017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

27. 認定條款中“近5年內、近10年內曾等年限”,以申報時間為起始時間,往前推算5年或10年。如申報時間為2020年10月20日,則近5年內則為2015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0日。

28. 文件中提及“擔任以下職務”指該崗位經歷至少滿1年(含1年),須提供正式任職文件。

通過勞務派遣等形式就業的人員須通過實際用工單位提交申請。在提供勞動合同附件材料時需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操作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

29. 以創(領)辦企業申報引進人才的,所創(領)辦企業應能引領和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的公司。團隊人才應達到3人以上,且應在泉州有繳交養老保險、醫保、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團隊人才需提供具有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專業水平的佐證材料。在發文確認2年后,由高層次人才認定單位牽頭進行中期評估(評估辦法另行制定),將評估情況作為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評估重點為人才在崗情況、作用發揮情況、業績貢獻等,以及企業發展情況、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等。

30. 高層次人才認定按照標準認定,對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不可參與認定。

31. 單位注冊地或屬地不在泉州,但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中人員以總部公司相關證件進行申報注冊:①申報人員社保、個人所得稅在泉州繳納,且基本條件符合的,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②申報人員社保、個人所得稅均未在泉州本地繳交的,不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③申報人員社保或個人所得稅僅一項在泉州本地繳交的,只可申報泉州市非引進類高層次人才。

單位注冊地或屬地在泉州,且在其他地市設立分支機構的,①申報人員社保、個人所得稅均在泉州本地繳交或社保在外地、個人所得稅在泉州本地繳交,且基本條件符合的,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②申報人員社保、個人所得稅均未在泉州本地繳交的,不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③申報人員社保在泉州本地繳交、個人所得稅在外地繳交的,不可申報泉州市引進類高層次人才,但可申報泉州市非引進類高層次人才。

32. 外地高校與泉州地方政府合辦高校,屬于分設機構(學院)、非法人組織。分設機構中人員的勞動關系都在原高校的,以外地高校的相關證件進行申報注冊。①申報人員個人所得稅在泉州繳納,且基本條件符合的,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類)。②申報人員個人所得稅不在泉州繳納的,須由用人單位提供在泉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在崗材料,可申報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非引進類)。

33. 在站博士后實際服務單位與省人社廳開具的介紹信單位不符的,需提供所在縣(市、區)人社局出具的相關事實函件。

34. 文件中涉及職稱問題的若申報人所持證書為省外職稱證書的,申報單位屬事業單位的,申報人未退休的,須經省人社廳或市人社局重新確認;申報單位為非事業單位的或申報人已退休的,可以申報單位聘任意見為依據認定。

35. 文件中涉及“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高級技術研發人員”必須在企業全職工作,并擔任企業副總經理以上管理職務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

36. 企業所屬行業的界定,以企業上一年度專項審計主要營業收入金額排名首位為準;企業所屬性質的界定,以企業股權超過50%的絕對控股為準。

37.個人或所在機構與泉州市機構合作創建公共平臺包含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業服務中心、軟件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眾創空間、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人才發展平臺,政產學研合作平臺,金融、貿易、旅游、電商、文化藝術、新聞、科技服務等綜合平臺。

附件2: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流程  

一、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流程

(一)申報。由用人單位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http://www.qzrc.gov.cn)進入“申報登錄”端口,進行單位注冊。網上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材料。申請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

1.身份證或護照正、反面。

2.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將作為制證頭像)。

3.承諾書(申報系統下載模版后打印,須本人簽字)。

4.本人具備的認定條件相關材料,包括:

最高學歷證書(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國境外學歷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條款中涉及學歷的須提供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最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條款中涉及學位的須提供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打印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職稱證書(具有專業技術的人員提供)。

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職文件、項目成果、研究課題結題材料、論文檢索報告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有資質翻譯公司的翻譯件并經公證處認證。

年薪是指自然年度(非跨年度)我市用人單位(僅指申報單位)支付薪酬的總收入。可列入計算的項目包括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不包含期權、股權和分紅、科研成果轉化等。對于追溯補繳個人所得稅的薪酬收入不予認可。如:2020年薪,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支付的薪酬。

需提供申報材料:個人《納稅記錄》(需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用人單位出具的年度個稅《員工申報情況匯總》(需體現每月及年度累計申報收入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中的“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年度收入合計”截圖。

其他認定標準材料:在我市工作或創業的有關憑證。申請人屬受聘人才的,需提供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聘用合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工作協議)、任職文件;申請人屬創業人才的,需提供其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項目合作協議、任職文件、股權比例文件和團隊核心成員或戰略性伙伴業績材料。

對特殊情況確無用人單位的人才,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由居住地所在縣(市、區)人才專員核實后,用“縣(市、區)高層次人才中心代辦”賬號進行申報。

(二)初審。由單位所在地所屬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申報材料。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并填寫初審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填寫初審不通過理由并退回補件。

(三)審核。市直有關部門負責并聯審核人才是否符合相應認定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并填寫審核意見報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不同意并填寫審核不通過的理由意見。

(四)復核。第一至第三層次及引進人才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根據申報材料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對人才認定進行復核; 第四、第五層次由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根據申報材料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對人才認定進行復核。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并填寫復核意見和擬公示時間;對不符合條件的,應退回初審或不同意并填寫復核意見。

(五)公示、核查征信。經市、縣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在“泉州人才港灣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相關部門核實是否有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及不宜納入高層次人才的對象。

(六)核準。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提交市人社局局務會研究后,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予以核準。

(七)發證。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制作、發放“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證”,并及時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

二、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流程

(一)發布指南。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明確泉州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年度重點支持領域、申報條件、申報要求等,并發布申報通知和指南。

(二)注冊和申報。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及其用人單位按申報指南要求進行網絡注冊和在線申報,并按要求上傳相應的材料。

(三)評審和推薦。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年度申報指南要求組織專家對本領域申報團隊進行專家評審和現場考察,提出推薦意見和經費資助建議報送市科技局。屬預認定團隊根據團隊和項目評估情況形成擬資助經費建議,待人才團隊正式落地泉州后組織現場考察,并根據評審情況,提出資助經費建議。

(四)社會公示。市科技局匯總年度擬推薦團隊名單和經費資助建議提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后,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五)下達資助計劃。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科技局會同市委人才辦、市財政局聯合下達團隊資助計劃。

(六)中期檢查評估。加強對泉州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考核管理,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入選人才團隊進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人才團隊在崗情況、作用發揮情況、工作經費使用情況、業績貢獻等情況。經考核不適宜繼續支持的,終止支持,已撥付未使用的支持資金退回市財政。

附件3: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團隊)主要支持政策

 

一、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支持政策

(一)工作生活補助

1.安家補助。確認為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15萬元、5萬元的安家補助。確認為福建省引進的特級和A類、B類、C類人才,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按標準給予安家補助。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安家補助(含省、市、縣,及不同認期內),實行“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

2.工作經費。確認為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15萬元、5萬元的工作經費。確認為福建省引進的特級和A類、B類、C類人才,比照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工作經費。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經費主要用于改善人才工作條件,由用人單位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簡單等同于人才津補貼。

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生活補助(含安家補助和工作經費)分5年撥付,第一年撥付40%,其余4年各撥付15%。引進人才認定后在泉工作滿1年后按年度逐年撥付,其中滿3年時對人才及所在單位進行中期評估,評估均合格的發放后續補助資金,于當年每季度末統一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至高層次人才。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認期內離職的,按照認定人才后的在職月份計發。省級高層次人才在認期內晉級的按省晉級獎勵執行,省級安家補助不予以補差。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財政局

(二)住房保障

經確認為我市高層次人才,且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行政區域內無住房、未享受相關安居保障優惠政策的可以選擇以下之一方式解決住房問題:領取購房補助自行購買市場住房;領取租房補貼自行承租市場住房;承租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購買政府供應的人才限價房。

1.購房補助。我市高層次人才選擇在泉州自行購買商品住房解決居住問題的,按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分別給予8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購房補助。購房補助分2次發放,補助申請審核通過后的第一年、第四年分別發放50%,于發放當年的4月、10月核查發放對象的在崗及征信情況后統一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人才。如購房總價低于上述購房補助標準的,購房補助金額按照房屋總價執行。如購房總價低于上述購房補助標準的,購房補助金額按照房屋總價執行。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租房補貼。我市高層次人才選擇自行到市場承租住房的,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分別按照上限標準150平方米、13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90平方米予以租金補貼。補貼金額按面積標準乘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2倍計算,于每年10月核查發放對象的在崗及征信情況后統一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人才。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人才公寓。我市高層次人才選擇承租人才公寓的,在服務期限內,第一層次人才免付租金,符合承租申請條件累計居住滿10年的,可無償獲贈所租住的人才公寓產權;第二層次人才免付租金;第三層次人才按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50%收取租金;第四、五層次人才按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人才限價房。鼓勵各級政府根據城市建設規劃,結合產業政策導向和人才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在人才相對集中的區域建設各類政策性商品住房,并以優惠價格銷售給高層次人才居住。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子女入學

1.學前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須持有房產)所在縣(市、區)屬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五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就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2.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學校就讀。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須持有房產)所在縣(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學校就讀。第五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學校就讀。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中招的,按省、市教育部門出臺的中考、中招政策給予加分照顧。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3.轉學。我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因特殊情況中途申請轉學的,按《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教基〔2016〕44號)執行。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辦理,起始年級上學期以及畢業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其中:申請轉入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參照義務教育階段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執行,在落實消除“大班額”規劃的情況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解決。申請轉入我市高中學校的,第一層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公辦學校就讀,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二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在全市范圍內公辦學校自主選擇,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三、四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以申請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屬公辦學校就讀,由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五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四)配偶和子女就業

1.配偶就業。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需要在泉就業的,原屬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相關規定順向流動、考核聘用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專業對口、有空編的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除外)。暫時無法安排的,高層次人才的用人單位可參照本單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編辦

2.子女就業。我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視為符合泉州市戶籍條件要求。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五)醫療保健

1.醫療保健。我市第一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的一級醫療保健待遇;第二、三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的二級醫療保健待遇。對第一、二層次人才建立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一對一”掛鉤聯系服務機制,提供日常保健咨詢,在一定范圍內協助做好診療服務。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到我市市級保健基地醫院和定點醫院開設的保健(專科)門診就診,享受“一站式”快捷優質醫療保健服務;到我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住院治療,享受特需病房服務和優質醫療團隊服務。

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

2.費用報銷。醫療保健待遇對象的醫療費用報銷政策按照《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醫療保健待遇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1號)執行。一級醫療保健待遇對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目錄內醫療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醫療費用按90%報支,普通門診目錄內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報支40%。二級醫療保健待遇對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目錄內醫療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醫療費用按75%報支;普通門診目錄內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報支30%,年度內實際報銷累計不超過8000元。非事業單位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醫療費用報銷參照上述政策執行。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衛健委、財政局

3.健康體檢。我市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費健康體檢1次。

責任單位:市衛健委、人社局

4.醫保補繳。我市引進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時,累計繳費年限或在最后轉入地實際繳費年限不足規定時間的,用人單位可對引進高層次人才補繳的基本醫保參保費予以補助。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財政局

5.預約通道。在市內三甲醫院開通官網、微信公眾號、電話等就醫預約通道,為我市高層次人才提供預約診療通道。

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六)培訓休假

1.交流培訓。我市高層次人才可免費參加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組織的人才研修班、培訓班、論壇沙龍、項目成果對接等交流活動,可享受市級“人才之家(社區)”提供的人才專屬服務。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2.療養休假。我市高層次人才可輪候享受療養休假待遇。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七)戶籍遷入

對我市高層次人才及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實行“無門檻”落戶政策。凡具有中國國籍的市高層次人才,戶口均可申請落戶合法穩定住所或親友自有產權房產所在地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已注銷戶口的華僑高層次人才,可憑相關材料,參照華僑回國定居程序到統戰部門辦理《華僑高層次人才來泉定居證》后,再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委統戰部(僑辦)

(八)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開設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別通道,優化外籍人才服務專員制度,為外籍人才辦理簽證等業務提供“綠色通道”。

對入選國家級重大人才計劃、國家高端外國專家項目計劃、中國政府“友誼獎”等外籍高層次人才,經本人提出申請,可申辦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籍人才可根據邀請單位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允許其在抵達口岸后申請R字簽證。

符合現行規范和國家移民管理局12項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規定的,在申請簽證證件、永久居留等方面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待遇。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符合閩委辦發〔2017〕24號文規定的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實行區別管理。

責任單位:市外事辦

(九)職稱評聘

我市第一至第三層次的人才,未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根據從事專業、研究方向、實際工作需要等,按照各專業系列評審提交的申報材料要求,直接申報參加相應系列和級別技術資格的評審(認定)。聘任時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可直接申請直聘崗位,實行專項管理,待崗位空缺時再予以核銷。福建省特級人才、A類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程序直接認定相應專業最高級別職稱,B類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程序參加特殊人才高級職稱認定(評審),其他人才可按規定程序參加特殊人才中級職稱認定(評審)。

對于海外引進的人才,不受本人國內任職年限限制,海外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學術或專業技術貢獻可連續計算,根據其學歷、工作經歷、學術或技術水平,直接申報評審(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編制周轉

引進到醫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因單位編制、職數已滿的,允許先引進再自然減員逐步抵消。事業編制身份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到市級重點產業企業以及市級新型科研機構,可根據《泉州市級引進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使用管理規定》,申請使用專項事業編制,實行專項管理,編制使用期滿后仍需保留事業身份的,可按規定重新申請使用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人社局、衛健委、教育局、科技局

(十一)工齡計算

對辭職、解聘或公派留學人員、訪問學者回國來我市工作的引進高層次人才,辭職、解聘前或在國外學習的時間和出國前參加工作的時間可與來泉后的工作時間合計為連續工齡。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二)稅收優惠

1.稅收獎勵。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從正式認定滿一年后開始,由受益財政按人才上一年度工資薪金收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獎勵期限6年。已享受過個人所得稅獎勵政策的,累計獎勵期限不超過6年。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稅收減免。我市高層次人才取得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或者取得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科研機構、高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高層次技術人才的獎勵,獲獎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企業高層次技術人才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超過5個年度內分期繳納。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發機構和高校,根據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高層次科技人才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十三)金融支持

1.信用授信。對符合條件的市高層次人才,由指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配備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免抵押、免擔保信用授信額度。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2.保險服務。對確認為我市高層次人才的,可由指定保險機構提供專享優惠組合產品,涵蓋醫療保險保障300萬元,公共交通意外保險最高保障100萬元,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最高保障200萬元,個人賬戶安全保險保障6萬元,并提供專屬承保、理賠綠色服務通道。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十四)法律服務

組建專業律師服務團隊為我市高層次人才提供“一對一”免費法律咨詢服務以及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文書審查、訴訟代理、仲裁活動等優質法律服務。對我市高層次人才申請辦理公證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加急辦理、郵寄送達等便利化服務。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十五)知識產權保護

在專利快速預審、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等知識產權事務方面,符合受理(立案)條件的,予以優先支持或安排專人予以輔導幫助。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六)海關便利

回國定居或持聘用合同(協議)擬來泉工作1年以上且持有人社部、教育部或其授權部門出具身份證明的我市高層次人才,首次入境時可攜帶合理數量的科研物品、教學物品和安家自用物品,海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免稅驗放或辦理相關手續,并提供通關便利服務。

責任單位:泉州海關

(十七)多元激勵

1.薪酬激勵。鼓勵用人單位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期權、股權和企業年金等中長期激勵方式。對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或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從優確定薪酬,不受本單位工資總額和科研經費成本比例限制。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社局

2.科技成果轉化激勵。鼓勵在泉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后,提取一定比例獎勵高層次科研人才。允許在泉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高層次科研人才經單位同意離崗創業的,在3 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工齡連續計算,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 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

(十八)文化、景區服務

我市高層次人才可免門票進入我市國有A級旅游景區。可預約4人(含本人)免費觀看市直五大藝術院團公益性文藝演出。

責任單位:市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團

(十九)公共交通服務

我市高層次人才可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免費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卡。所需費用由人才所在縣(市、區)財政承擔。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泉州交發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十)政治待遇

優先推薦我市高層次人才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人選;優先推薦參評國家、省、市級人才評選表彰活動。對有重大貢獻的市高層次人才,按規定授予相關榮譽稱號。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統戰部,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社局,市總工會

二、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支持政策

(二十一)工作經費

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根據團隊和項目評估情況,給予100~300萬元工作經費支持。資助期為3年,資助經費分兩期發放,確認入選后撥付50%,中期檢查評估通過后再撥付50%。入選為預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待人才團隊正式落地我市后組織現場考察,并根據綜合評審情況,提出資助經費建議,辦理相關手續。資助期從正式入選之日起計。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工作經費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創業啟動、購買科研設備等,由用人單位專賬管理,供入選的人才團隊專款專用。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財政局,市直行業主管部門

(二十二)金融支持

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其創業項目在立項、貼息貸款以及申請科技資金、產業基金等方面給予扶持。對團隊創業項目產業化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向銀行申請項目貸款的,創(領)辦企業所在縣(市、區)政府按50%給予貸款貼息,貼息總額在200萬元以內,貼息期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列支;實際發生用于科研及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由企業所在縣(市、區)政府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貼息。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國資委、科技局,市金控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十三)用地支持

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按產業鼓勵政策優先安排用地指標。落戶到我市的科技型企業,由所在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幫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3年內免租金的工作場所,或發放相應的租金補貼。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

三、其他支持政策

(二十四)創新創業資助

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補助資金,對我市擁有持續創新成果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以及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根據項目評估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給予最高50萬元的項目資金補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十五)金融投資

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社會資本參與我市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創新項目的天使輪、Pre-A輪投資。鼓勵市、縣兩級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國有企業與創投機構共擔產業培育風險,按新引進項目落地后天使輪、Pre-A輪股權融資額的一定比例配套投資。重點投資從事科技項目產業化,并由高層次人才(團隊)擁有不低于20%股權或半數以上投票權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國資委、財政局、科技局,市金控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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