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結合實際,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學位證;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5、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試
筆試由貴州省水利廳組織實施。貴州省水利電力學校B類職位面試分為專業課程試講和專業技能考核兩個部分,總分為100分(專業課程試講和專業技能考核各占50分);貴州省水利科學研究院B類職位面試為專業知識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余職位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總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達不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結束后,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面試成績、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由貴州省水利廳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統一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的醫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員;
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在省水利廳黨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貴州省水利廳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
(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聯系電話:5936316。
監督電話:5935418。
六、未定事宜,由貴州省水利廳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本方案由省水利廳負責解釋。
附件二:《貴州省水利廳2013年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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