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㈡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遞補、公示和聘用等相關信息,都將通過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鋒網(sc.ahxf.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shucheng.gov.cn)等網站統一向社會發布。
三、招聘計劃
2016年舒城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0名,從中安排了2名 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 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計劃等詳見《2016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㈠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埔陨袭厴I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⒉現役軍人;
⒊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⒋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⒌法律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人事部第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㈠報名時間:2016年3月30日至4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㈡報名地點: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舒城縣城關鎮三里河路中段)。
㈢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報名人員應填寫《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1份,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⒈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⒉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和編制內管理人員)及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式樣見附件3。報考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崗位的,應提供加蓋有所在單位印章的工作經歷證明,證明式樣見附件4。對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工作的可以累計,但要同時提供由多個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⒊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或符合享受筆試加分政策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⑴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⑵“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⑷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服務期限須為2年以上)原件及其復印件。
㈣報名有關要求
⒈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⒉報考鄉鎮幼兒園、財政所、衛生院崗位的,不需填報到具體用人單位。上崗前,由聘用對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選工作單位。
⒊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繳納筆試費用(90元/人)。在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考,可以享 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 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并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⒋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㈤開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一般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人社局515室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崗位),經“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至2:1比例開考。
六、考試
㈠筆試
⒈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20分!豆不A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
⒉筆試時間、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應于4月28日、29日正常工作時間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舒城縣人社局一樓大廳(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予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120分(不含加分)。《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成績之和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⒋筆試成績合成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與《專業知識》成績按4:6比例合成筆試合成成績。
㈡專業測試
⒈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面試兩種方式,各崗位具體測試方式詳見《2016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專業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及實際應用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⒉專業測試人選確定
根據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招聘計劃數為5名以上的崗位按2:1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專業測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并進行公示。
⒊資格復審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專業測試前應于規定的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材料原件。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按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資格。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⒋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新招聘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㈢考試總成績合成
筆試合成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按7:3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0.7+面試成績×0.3)。
七、體檢、考察與公示
依據各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名單。如出現最后一名考試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合成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合成成績也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試卷中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㈠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要求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舒城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㈡考察
考 察工作在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 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 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㈢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即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選崗與聘用
㈠選崗
鄉鎮幼兒園、財政所和衛生院的聘用對象,由舒城縣人社局組織分崗位按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自主選擇工作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由組織統一分配。
㈡審批
公示與選崗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擬出聘用報告,連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聘用對象考察材料及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及相關材料,報舒城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資格等證件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㈢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并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3年方可流動。
九、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 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 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 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學;騿挝、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0564-8628760(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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