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夏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在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方面取得10個新的突破。
一是在人才支撐產業和技術發展方面有新突破。人才隨著產業走,這是人才流動的一個基本規律。長期以來,我們出臺的一系列人才政策,往往忽視這一規律,就人才強調人才,人才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強。2013年以來,我區根據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需要,建設了自治區煤化工、生態紡織、葡萄產業、設施農業等6個產業“人才高地”,并根據5個地級市的特色產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成功走出了一條欠發達地區依靠特色優勢產業集聚優秀人才的嶄新路子,為人才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寶貴經驗。在這一實踐基礎上,我區出臺了《關于創新體制機制促進人才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人才支撐產業和技術發展的戰略目標”,提出了2020年新型工業化人才、農業特色優勢產業人才和現代服務業人才的開發目標和人才創新平臺建設目標。比如,在煤化工、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等工業主導產業,開發30名左右產業領軍人才、1000名以上高層次科技創新型人才、20000名以上急需緊缺人才、20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在葡萄、枸杞等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開發20名左右產業領軍人才、100名左右科研專家、5000名以上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業科技特派員骨干人才及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7000名以上經營型人才;在特色旅游、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開發30名左右高端專業人才、500名以上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每年培訓服務業基層從業人員20000人次以上。在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方面,提出了建設27個左右國家和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45個左右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5個左右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95個左右企業技術中心,培育100個左右科技創新團隊等目標。
二是在支持企業發揮人才工作主體作用方面有新突破。企業是吸納集聚人才的主體,也是人才發揮作用的主戰場。2014年,我區出臺了《支持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暫行辦法》,對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給予了22條優惠政策。為更大力度支持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我區再次研究出臺了3個方面的創新措施。第一,鼓勵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和科技創新團隊。對創新能力強、成果轉化顯著、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的科技創新平臺,自治區財政給予單個平臺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評價優秀、良好的科技創新團隊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攻克重大技術難題、做出突出貢獻、實現成果轉化的,按照團隊創新項目取得的經濟效益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第二,鼓勵企業拓寬人才培養渠道。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相互之間聯合組建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支持企業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對獲評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10萬元專項補貼,支持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對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培養企業,分別按每人3000元、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從今年開始,自治區每年選派50名左右重點骨干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優秀后備經營管理人員到國內外知名院校和企業學習研修。第三,支持企業引進人才。允許企業以智力支出作為技術開發費投入,對引進創新型人才的安家費、科研啟動費等可列入生產成本核算。對引進帶項目、帶技術創新型人才的企業,項目投產達效后,按項目經濟效益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引進的創新型人才分別給予5~15萬元的生活補助和10~50萬元的購房補助。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專業工作室、科研基地、科技示范園等,吸引人才開展科技咨詢、技術攻關、實驗示范,成果顯著的每個給予50~10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
三是在加強人才培養方面有新突破。人才培養是大幅度提升人才整體素質、造就規模宏大高素質人才隊伍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區通過實施“313人才培養工程”“基層之光人才培養工程”等一批人才培養項目,為各行各業培養儲備了一批優秀人才。為進一步破解人才總量不足、高層次人才匱乏、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我區創造性的提出了人才培養的新模式。第一,實施“兩個計劃”,大力培養產業領軍人才。啟動實施“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培養計劃”,每年選拔10名左右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列入國家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給予重點培養,自治區財政按每人50萬元標準給予所在企業或單位專項經費資助。啟動實施“院士后備人才培養計劃”,選拔具備申報院士潛質的領軍人才進行重點培養,自治區財政按每人500萬元的標準給予所在企業或單位專項經費資助。第二,專項支持科技社團、社科學會開展人才培養。自治區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支持各類科技社團、社科學會開展人才學術交流,豐富各行各業人才培養方式。第三,推行 “雙導師制”,加強產學研用聯合培養。自治區從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選派200名教授、研究員到企業服務,從企業選聘200名優秀企業家、研發及高技能人才到高校(職業院校)擔任“產業教授”(兼職教授)。此外,在現有人才培養工作基礎上,我區將加大對后備人才和骨干人才培養,啟動實施“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和“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提升工程”。
四是在做好人才引進方面有新突破。對于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是最直接、最現實、最有效的途徑。近年來,我區實施了“海外引才百人計劃”和“國內引才312計劃”,連續舉辦了五屆中國(寧夏)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合作洽談會,柔性引進“兩院”院士108人、國內知名專家238人、全職博士274人,人才引進工作成效顯著。為進一步提高引才規模和效能,我區結合引才實際,提出了“四個面向”的重點任務。第一,面向國內外引進急需緊缺科技研發團隊,實現人才個體引進向“個體+團隊”方式的轉變。自治區財政將對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頂尖水平的科研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經費支持用于人才開展項目研發;對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科研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資助。對引進科技研發團隊的企事業單位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第二,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等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擔任校級領導、重點學科帶頭人和重點實驗室負責人,發揮高端人才示范引領作用。第三,面向海外華僑華人開展引進工作,拓寬海外引才新渠道。啟動“海外華僑華人專家引進計劃”,自治區財政每年安排200~500萬元用于華僑華人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對來寧工作的海外人才,凡符合立項規定的,納入自治區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給予資助。第四,面向寧夏籍人才開展引才工作,對畢業于國家“985工程”、區外“211工程”大學的寧夏籍博士和我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赴區外深造(含按合同約定)歸來的博士,凡符合我區產業發展需要和科技、教育、衛生、法律、文化藝術、社會科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要求的,可視為引進人才給予相應待遇。
五是在完善人才使用方面有新突破。人才發展,以用為本。近年來,我區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若干規定》《關于加強人才發展“小環境”建設的意見》等30多個政策性文件,為各類人才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建立了32個院士工作站、31個專家服務基地和15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為各類人才發揮作用搭建平臺。為進一步解決人才“不夠用”“不適用”“不被用”等問題,我區建立了3項新制度、新機制。第一,健全協同創新體系。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資源共享,推動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區域創新緊密融合。鼓勵企事業單位邀請院士、知名專家來寧開展學術交流、項目合作、課題研究、智力服務等。第二,完善專家咨詢服務制度。組建自治區、市、縣三級專家智庫,為重大決策和項目論證提供服務。擴大自治區級專家服務基地規模,確保常年到基層服務的專家達到500名左右。第三,克服人才“行政化”傾向。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嚴格控制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兼任專業技術職務。
六是在科學評價人才方面有新突破。人才評價是發現人才、使用人才的基礎。為進一步解決人才評價方式單一、基層人才職稱評審困難等問題,我區圍繞構建科學公正的人才評價機制作出了新部署。第一,推進人才評價多元化。加快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將生產、生活中涌現出的“能工巧匠”“土專家”“田秀才”納入技能人才評價。第二,增強人才評價開放度。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委托授權,由行業協會、學術團體或國內外業內領軍人才團隊評審的人才評價渠道。充分發揮市場和企事業單位評價人才的主體作用,制定實施高端人才評價機構發展的扶持政策,鼓勵發展專業化的人才評價機構,探索建立引入第三方參與人才評價機制。第三,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在產業和民生等重點領域實行“凡晉必下”制度。對科研成果、社會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晉升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職稱。對長期在縣級以下單位工作,技術能力過硬、業績貢獻突出、人品口碑良好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鄉鎮以下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評定職稱,對論文、外語、計算機可不作硬性要求。
七是在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方面有新突破。為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向邊遠艱苦地區流動,我區提出了2個方面的改革措施。第一,破除體制障礙。制定完善黨政機關人才向企事業單位流動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完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流動制度,打破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限制,促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各類人才之間的有序流動、合理配置。第二,突出基層導向。鼓勵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專家到基層設立科研工作站、專家服務基地,自治區將連續3年給予每個工作站、服務基地每年10萬元的專項經費資助。對縣以上(不含縣級)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由所在單位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獎勵。建立山區9縣(區)基層人才特別招錄機制,縣及縣以下機關錄用公務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減少專業限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和招聘條件。
八是在完善人才激勵保障機制方面有新突破。近年來,我區出臺了《關于改革和完善自治區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意見》《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措施,人才各項待遇有了保障和提高。同時,為激勵本土人才創新創造,自治區實施了“塞上英才”工程,給予每名“塞上英才”50萬元獎勵。為進一步提高激勵措施的針對性、系統性,擴大覆蓋面,我區提出了3方面改革措施。第一,進一步釋放現有人才活力。鼓勵在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農技推廣機構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且經批準的前提下在職創業,收入歸個人所有。允許事業單位技術人才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同意可兼職兼薪、多點執業(基礎教育階段教師除外),從事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等活動,兼職期間在原單位工資調整、職稱評審等不受影響。第二,進一步激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提出“科技創新人才在寧夏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的政策。將出臺《自治區科技創新成果股權激勵實施意見》,引導企業對科技創新人才和技術骨干實施以股權為標的的激勵辦法。鼓勵科技人才創辦、領辦、合辦科技型企業,允許科技人員及團隊參與發明成果收益分配。第三,推出“塞上英才”系列評選活動。啟動開展“塞上名師”“塞上名醫”“塞上文化名家”“塞上農業專家”“塞上經濟名人”“塞上技能大師”選拔工作,引導各類人才立足崗位成長成才,努力實現人人皆可成才、行行出狀元的生動局面。
九是在推進人才資源服務業發展方面有新突破。為更好把黨管人才與市場配置人才資源有機結合起來,我區在推進人才資源服務業健康發展方面提出了3項措施。第一,鼓勵社會力量發展人力資源服務社會中介機構。鼓勵有資質的國內外人才中介機構進入我區人才市場,提供高端人才尋訪和人才測評、培訓、派遣、薪酬福利及人力資源外包等綜合服務。對在我區設立的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從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年度起,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第二,加大對中介機構獎勵力度。對推薦入選國家“人才”或“外專人才”人選的中介機構自治區財政給予10~50萬元獎勵。第三,建立技術成果交易平臺。以實現人才、技術與資本、市場有效對接為目標,建立人才信息數據庫,整合各級人才服務信息網絡資源,構建面向國內外、覆蓋全區、統一開放的網上人才市場。
十是在人才經費和其他保障措施方面有了新突破。為確保各項人才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我區在研究制定《關于創新體制機制促進人才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以附錄形式規定了《關于規范柔性引才工作的實施意見》《自治區科技創新成果股權激勵實施意見》等10項配套政策,形成了“1+N”人才政策體系。同時,將22條重點任務和10項配套政策分解為64項重點工作,明確了17個牽頭實施部門和任務完成時限要求。堅持人才投入優先保證,自治區本級人才工作專項經費達到1.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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