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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鼓勵地方和行業積極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以來,以北京中關村國家級人才特區建設為標志,各地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進入空前繁榮的發展階段。
各地的實驗區在營造更加人本、自由、寬松的人才發展環境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在今后繼續推進時,須謹防三個誤區。
誤區之一:實驗區當成新的行政區
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基本內涵,是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的先行先試。通過先行先試,破解人才發展難題,為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優勢奠定基礎,積累經驗。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在建設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定位就比較明確,提出在特定區域實行特殊政策、特殊機制、特事特辦,率先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確立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布局,構建與國際接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有利于科學發展的人才體制機制。
進入新世紀,我國在不同地方都設立了一些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目標任務是推進體制轉軌和政府改革。體制轉軌的目標是改革金融體制、科技體制、涉外經濟體制、城鄉體制等,加快轉變經濟運行方式,率先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經濟運行環境。政府改革的目標是明確和強化政府的核心職能,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之所以是綜合配套改革,就是統籌兼顧各方面改革的目標,著眼于頂層設計,系統謀劃,處理好資本、技術、人才等眾多影響因素的復雜性問題,通過集聚資本、信息技術、高端人才和現代經營管理,帶動區域經濟加速增長和發展。
因此,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要依托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立,其并非行政區劃概念,而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在人才領域的延伸和重要支撐,是以人才管理體制機制的全方位改革為主要特征,以支持創新創業為核心,以人才發展政策系統化、網絡化、國際化試驗為重點,吸引集聚國內外高端人才及其團隊自主創新,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實踐探索。
其改革內容主要包括人才管理體制改革,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使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運行機制創新,以及與人才政策相關聯的產業經濟、金融、稅收、科技、貿易、文化教育、社會管理和服務等橫向政策的協同及中央與地方縱向政策的鏈接。
誤區之二:改革停留在以優惠政策引才
目前,各地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改革仍在“淺表化”狀態。政府主導下的改革試驗并未聚焦在深化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場上,而是把依靠工程、資金等優惠政策引進人才作為工作重點。
各地方政府在引才中相互模仿,采取相似策略,紛紛出臺物質獎勵型政策,展開獎勵競賽,導致惡性競爭。一些地方把領軍人才的引進列入了各區縣官員的考核指標,為完成創業人才引進任務,各區縣大拼政府財力,一地的人才政策取得成功后,其模式很快得到復制及加碼,從而導致引才成本上升,引才成效下降。由于改革停留在以優惠政策引才的淺層次運作層面,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在試驗區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在人才配置上,計劃配置的慣性未消除,阻礙人才流動的戶籍、編制、安居、子女入學、出入境管理等體制障礙依然存在;在人才創新創業環境營造上,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創業服務、風險投資、金融支持明顯不足,高校、科研院所研發成果產業化困難,人才服務業發展滯后。
筆者認為,試驗區建設要著力打造國際人才社區。在人才、項目和產業之間,政府和社會具有“黏合劑”的作用,可以通過形成“專業社會膠”,把人才和產業“粘住”,構建“社區”模式。把試驗區打造成國際人才社區,就是要圍繞產業形成一個社會服務鏈,比如人力資源服務、金融服務、中介組織、協會商會、國際學校、生活娛樂設施等,實現國際人才與高端產業的交互融通,營造專業人才與服務產業的生態系統,最終圍繞產業人才形成一條社會服務鏈和一種社區集聚模式,轉化為人才所共同認可的網絡聯系和社會誠信,形成聚焦產業、開放多元、活躍互動的國際人才群落。
誤區之三:政府推動企業成主流
深化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意味著政府在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中應逐步減少運用直接的行政手段,而更多地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
目前,我國各地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主要是通過海外聯絡處或外事部門推薦、組團到海外招聘、以才引才、公開招聘等方式,政府部門或派駐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政府機構發揮著主導作用,企業等市場主體等、靠、要相應成習,制約了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市場機制的發育和可持續發展,影響了人才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試驗區人才開發與管理仍是政府推動+行政主導模式,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缺乏以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動為中心、以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為依據,以市場化為改革取向的系統創新。健康的試驗區建設要堅持市場化的人才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配置作用,形成市場主導的人才發展機制。以立法先行,制度完善為基礎,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人才服務業為依托,推進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的市場化運作。
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肩負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突破和人才政策創新整合的先行先試、攻堅克難重任,迫切需要中央加強頂層設計和對全國各地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宏觀指導。應借鑒國家推動經濟特區建設的相關做法和管理模式,人才主管部門應負責統籌推進全國各層面上的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當前最重要的是要嚴格掌握國家級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批準標準和程序,嚴把進口關,避免國家級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過多過濫;對于省市和行業,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不同情況規定適當的標準和數量,推動在人才管理工作領域積極進行自主創新試驗,但也要對地方與行業設置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數量和標準嚴格把關。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要進行合理分類,并在分類的基礎上對其性質、權限進行科學合理的定位,作為是否設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依據。要明確改革試驗區的“門檻”,如試驗區要有代表性與典型性;要在試驗內容上有特點和重點;試驗區選擇要考慮區域平衡發展,選擇具有全局性意義的地區。從國家區域發展和產業結構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做好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在區域、產業等方面的合理布局,促進國家經濟轉型發展和區域產業結構升級。
(作者系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 吳 江)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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