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創新具有投資大、周期長、挑戰多、風險高等特點。創新人才除了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資金進行創新,也要承擔創新失敗帶來的風險和損失。一旦失敗,創新人才很可能因此元氣大傷,一蹶不振。這種情況讓很多人才不敢也不愿創新。因此,鼓勵創新要建立健全創新創業保障機制,降低創新風險,消除創新人才的后顧之憂。
為此,筆者建議,在政府層面,建立創新創業人才庫,搭建創新孵化平臺,健全創新扶持機制,對創新人才給予稅費減免、創新補貼、低廉租金等優惠,允許創新人才在一定范圍和次數內試錯,同時對創新成效顯著的人才加大獎勵力度。在市場層面,建立健全包括基金會、風投機構、保險公司、創新券、銀行等在內的風險分擔機制,降低創新風險。比如硅谷,創新資金由資本家、風投基金等承擔,創新人才只負責創新。在企業層面,企業要消除急功近利心態,完善目標考核機制,不以一時成敗論英雄,對創新“失敗”、尚未彰顯效益的人才和項目同樣給予獎金津貼。如華為公司對連續8年沒有創新成果的無線產品線科研人員一如既往發送獎金,最終無線產品線成為公司利潤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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