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斌是北京理工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常務副院長,也是北京理工雷科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理工雷科”)的董事長。近20年的科技成果轉化實踐讓他意識到:股權激勵能更好地激發(fā)科技人員的積極性,促進成果轉化。
2010年,財政部、科技部發(fā)布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企業(yè)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讓戴斌看到了希望。經北理工同意,理工雷科成為中關村股權激勵的首批試點企業(yè)。作為第一個吃螃蟹者,雖然戴斌做好了克服困難的思想準備,但一路走來還是差點讓他招架不住。
曾有這樣的麻煩:翻遍文件,不知誰來審批;還沒拿到收益卻要先交個人所得稅
實施股權激勵的第一步是審批,麻煩隨之而來。
“誰來審批,翻遍文件,沒有找到細則。”戴斌說,學校的科技成果涉及國有資產獎勵問題,如果按照《實施辦法》規(guī)定拿出20%至30%股份來做股權激勵,需要有機構來審批,而現有的文件并沒有做出具體的規(guī)定。
“我們請示有關部門,都說不知道應該由誰來審批,事情就這樣拖了一陣子。”戴斌告訴記者,直到中關村管委會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國家才下發(fā)急件,明確了由主管部門來審批。
審批問題剛解決,稅收的麻煩又接踵而至。我國稅法規(guī)定,股權獎勵就像發(fā)獎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與國家給科研人員股權激勵的初衷相違背。”戴斌想不通:股權就像股票一樣,在沒有變現之前就是一張紙。只有企業(yè)盈利、分紅之后,有股權的科技人員才能拿到真金白銀。還沒有拿到收益就要先交一筆稅,這算怎么回事?“再說了,成果轉化風險很大,萬一失敗了, 科技人員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
于是,中關村又將這一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后經多次協調,相關部門給了說法:先是5年所得稅分批繳納,后來改為取得收益(分紅、轉讓出股份)后開始繳納所得稅——科研人員的顧慮才消除。
“做股權激勵還涉及股權變更,而工商系統(tǒng)之前也沒有人做過這方面的工作,幸好北京市工商局專門設立了中關村分局來協調落實,我們才趕在評估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完成了工商變更。”戴斌回憶說。
前后一年多,戴斌不知道跑了多少路,和多少部門溝通。直到2011年10月,理工雷科股權激勵方案才獲得有關部門批準。北京理工大學將作價600萬元的發(fā)明專利投資到理工雷科,毛二可、龍騰、劉峰等6位核心科技人員獲得了180萬元的股權激勵,占技術股的30%。
規(guī)定領導干部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有一定行政職務的科技骨干能不能享受股權激勵?
“理工雷科股權激勵雖然落地了,但我還是不敢完全放松下來,心里老覺得不踏實。”戴斌告訴記者。
“在科技成果轉化和股權激勵方面,不同部門文件的規(guī)定不僅有時缺少交集,有些還不一致甚至矛盾,這讓我們很困惑,總覺得做這項工作不太放心。”戴斌舉例說,有的文件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學校直接對外投資辦企業(yè),但如果不允許投資,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股權激勵就無法實施。
此外,目前我國高校都有一定的行政級別,校長、院長都是有相應行政級別的領導干部,而許多科研骨干都是科研、管理雙肩挑,既是擔任行政職務的領導干部,又是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有關部門考慮到高校黨風廉政建設,規(guī)定領導干部不許經商辦企業(yè),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這些規(guī)定可能成為實施股權激勵的政策障礙。”戴斌說。有人就提出質疑:一般的科技人員可以拿股權,有一定行政職務的科技骨干能不能拿?
“中關村先行試點的股權激勵措施并不是新鮮事。”據戴斌介紹,早在1999年,為配合199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guī)定》,對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股份獎勵做出規(guī)定,給出的獎勵比例比中關村的試點政策還高。其后,各職能部門又發(fā)布了很多股權激勵或獎勵政策,但由于文件“打架”等原因,真正落實的不多。
“政府各部門的職能不一樣,對同一件事的認識、看法不一致可以理解,但希望制定政策時要相互通氣,盡量做到相互協調,不能各唱各的調。”戴斌說,“這個部門放權、說‘可以’,那個部門卻要嚴防死守、這個不準那個不準,無疑會給科技成果轉化和股權激勵帶來顧慮。”
他認為,既然國家在中關村試點基礎上,把中央級事業(yè)單位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下放到科研人員的所在單位,單位在收益分配等方面可以有更多自主權。
“放權要全程,治理要系統(tǒng)。我們非常期待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盡快實施,我們做成果轉化、股權激勵就有法可依了。”戴斌說。
做成果轉化要么被認為“不務正業(yè)”,要么就是“學術能力不強”
做完股權激勵,理工雷科的發(fā)展超出戴斌的預料:成立4年多,累計實現銷售收入3.5億多元,投入研發(fā)經費近5000萬元,開發(fā)了北斗衛(wèi)星導航基帶芯片、終端機、機場跑道異物監(jiān)測雷達等7項新產品,人員從30余人增加到近400人……
理工雷科的學科性公司模式成功后,北京理工大學借助自己在電動汽車、阻燃材料、石墨烯、機器人等方面的技術優(yōu)勢,近4年來創(chuàng)辦了5個學科性公司。
即便有如此成績,戴斌對學校技術成果轉化仍有擔憂。“北理工是傳統(tǒng)國防院校,許多老師一輩子搞科研。在他們眼中,教師就應該兢兢業(yè)業(yè)搞研究,辦企業(yè)或做產業(yè)要么被認為‘不務正業(yè)’,要么就是‘學術能力不強’。”
戴斌告訴記者,直至現在他還不時聽到質疑、批評教師搞產業(yè)化的聲音,甚至有人向上反映,認為做轉化工作影響了教學,辦企業(yè)可能導致科研經費流失。
“其實北理工主張的是團隊創(chuàng)業(yè),在團隊內部,科學研究與成果轉化分線實施,一部分教師專注科學研究,一部分教師側重成果轉化,北理工5年前的做法與去年教育部推進的高校科研分類評價考核的做法是一致的。理工雷科的實踐也表明:創(chuàng)辦學科性公司,對教師實施股權激勵,不僅有效地促進了科技成果轉化,而且對科學研究、學科建設以及人才培養(yǎng)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戴斌說。
“中關村的試點和近年來的一系列政策,讓科技人員意識到成果轉化是國家鼓勵的方向,這個導向比單純的獎勵、激勵政策本身更重要,相當于給科研人員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戴斌認為,今后高校的教師、科研人員還應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把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當成“理直氣壯”的事。(原標題:實施細則缺乏 政策相互“打架” 認識上有偏差 股權激勵,落地有點難(關注·成果轉化還有哪些攔路虎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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