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計算機網絡專業的碩士肖英發,自己買偽基站發送垃圾廣告,還買零件組裝偽基站銷售牟利。近日,豐臺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判處肖英發有期徒刑5年,罰金5萬元。
肖英發現年46歲,大學本科在北京師范大學讀物理系,畢業后在湖北省襄樊市一所中專學校當過老師,1996年考入中國地質大學研究生,專業是計算機網絡,畢業后先后在兩家科技公司任工程師,其妻是一所大學的副教授。2005年,肖英發因受不了高負荷的工作辭職,起初在網上賣數據線,后來做短信廣告。
肖英發說,2013年1月,他花12萬元購買了第一臺偽基站,幫客戶發房產類廣告,發一天的費用是2000元。后因發廣告的客戶不好找,同時有人找肖英發買偽基站,他就做起了倒賣偽基站的生意。起初他通過上家買整機加價銷售,上家聯系不上后,他就自己在網上買零件,主要是主板、電源模塊等,再從中關村買外殼、電線、螺絲、開關等,用工具組裝在一起,隨后銷售。他自稱做一臺偽基站的成本是六七千元,賣出價格是一萬出頭,銷售偽基站的毛利總計七八萬元。
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4年1月間,肖英發通過“偽基站”強行與發射有效范圍內的移動用戶手機建立連接并發送廣告短信,且他為給“偽基站”設備升級,強行發送測試短信,造成11萬余手機用戶通信中斷。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肖英發還先后向多人出售“偽基站”設備。2014年1月14日肖英發被抓獲。
受審時,肖英發痛哭流涕,稱自己讓家人蒙羞,向家人及受到其偽基站干擾的用戶道歉。
法院認為,肖英發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鑒于其因涉嫌銷售“偽基站”被查獲后,除如實供述了自己的該項罪行,還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其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的行為,故其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的行為屬于自首,且其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購買其偽基站的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現,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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