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紀委官網發布科技部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證實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已被依法批捕。據悉,李寧在農業大學“財大氣粗”,人人稱其為“李老板”。事實上,“李老板”名副其實,其名下有多家生物技術公司,分別在北京和無錫等地。(《中國經濟周刊》10月21日)
既當教授又當老板是否可行?從國外的例子來看,似乎可行,如國外一流大學的不少教授都有自己的公司,以便讓產學研“親密”結合。然而,卻很少看到國外教授像李寧一樣把科研經費轉移到自己名下公司,原因是人家的科研經費在分配、使用和監督方面比較成熟,科研經費的撥款與審核彼此獨立。
也就是說,李寧之所以能套取科研經費,主要是因為我們的科研經費在分配、使用、監督等方面出了問題。李寧既是一些重大項目的專家組組長、學術帶頭人,又是這些項目課題的評審,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樣一來,李寧涉及的相關項目就能獲得大量的科研經費。
有高校管理者指出,科研資金流失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對科研項目人力成本的投入不到位,課題負責人收入與付出不成正比,難免心理不平衡。二是已完成課題驗收的結余經費,按規定應上交,但普遍做法是留給課題負責人支配,管理比較寬松。
在筆者看來,包括李寧在內的相關教授套取科研經費,首先我們要圍繞“科研經費”的分配、使用等環節進行系統反思。要從相關制度上、現實操作上進行反思。應該吸取各種科研腐敗的教訓,完善相關制度,并監督實際操作符合制度規定。
其次要圍繞“產學研”結合進行反思。既然國家投入巨額經費支持科研項目,還應該在科研成果轉化方面進行周密設計。
雖然教授變“教授老板”在國內外的例子很多,但筆者卻不贊同這種現象,因為教授所開公司的業務多與自己的研究領域有關,很難防止腐敗。而且,教授一邊搞教研,一邊當老板,很難保證教研質量。另外,“教授老板”還模糊了教研與市場的邊界。教授與老板,這兩種角色不應該重疊或者模糊。
□張海英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聲明提示:凡本網注明“來源:XXX”的文/圖等稿件,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及方便產業探討之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