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穎穎
晨報訊 近日,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規定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稅后一般不超過30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對此,相關人士表示,高校教師去國家機關或者其他高校講課,費用變動空間并不會太大。
滬上某高校一位院系負責人表示,大學里平時也會請一些外校的專家來校做講座,“最低的半天500元,最高級別的也不能超過3000元,所有費用都要走流程審批、核對”。
不過企業或盈利性培訓機構給的講課酬勞差異卻非常大,“比如金融管理類稍有名氣點的教授,參加一些企業的培訓或者講座,可能半天上萬,但是比較一般的可能半天就只有一千或數千。”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總的來說,企業和培訓機構給的講課費,除了和學校名氣有關,和講課者所在學科以及其本人的學術聲望、講課水平關聯度最大。“教授聲望再大,如果講得不好,學員也會當場走人的,培訓班或企業下次自然不會再請你了,有時候一位教授在企業圈和培訓班中的名氣,也是靠他的講課水平積累起來的。”
“不過教授一般不會主動提酬勞的問題,而是看對方愿意給多少,所以所謂"身價"并沒有一個硬性的標準。”一位高校人士表示,“但是其他學科的老師,就沒那么多機會了,甚至一些基礎性理論性學科的教授,說不定都沒人請他們去講課。”
“教授外出講課,只要不耽誤教學,學校一般不會明令干涉。”一位高校老師表示,高校一般要求教授在這一方面采取“自律”原則。
“不是很多老師有機會出去講,也不是所有的老師出去講都拿錢。”相關人士表示,一些公益性的活動,比如到中小學或者社區講課,教授往往是義務勞動,甚至主動要求免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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