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調查得知,“某單位”實為該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不算太熱門、光鮮的單位,所設崗位也并非“金飯碗”,用工性質為勞動合同制。談及何以用“某單位”示人,該單位負責人稱是防止有人打招呼、走后門。然而網友的疑問未止:連單位名稱都不知道,讓報考者如何報考?單位名稱不公布,公眾如何監督?被錄取者的名字也未公示,只以隱去了5位的身份證號碼代替,豈不為幕后操作做了掩護?
是這家單位多此一舉、自我撇清反而遭受誤解,還是該單位棋高一著、以升級版的“蘿卜招聘”掩人耳目?其間的是非曲直尚待揭曉,但公眾對有瑕疵招聘的“習慣性懷疑”卻是不爭的事實。近年來招聘中怪相亂象迭出,屢屢引爆輿情。當人們看到4.55分也能入圍面試的“程序正義”,晚上報名、3天全部搞定的“閃電招聘”;聽到“人家單位不照顧我們的子女,我們自己還不照顧呀”的心里話,對各類招聘中浮現出的疑點自然會格外敏感,窮追不舍。
選人用人需直面挑剔。要習慣在“聚光燈”下選人用人,不能因為外界猜測“荒誕不經”就不予理睬;不能因他人的懷疑并無實據就坐等“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這等于拱手讓傳言占據輿論市場,沉默和不屑還會引來更為復雜、離譜的解讀;也不能讓“程序合法”、“結果巧合”等簡單應答成為“蘿卜招聘”事件的專用辯解詞。
選人用人當經得起質疑。既然“蘿卜招聘”的過程具有欺騙性,過錯具有隱蔽性,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當介入到招聘過程的每一環節,讓全程在陽光下進行,并發動黨員干部、群眾和媒體構成“立體監督”。鑒于“問題招聘”被“輕輕放下”會傷害民意,查處力度不可軟,無論違規者人數多少、職務高低,都當不回避、動真格、從快處理。
中央對選人用人的標準一再細化,也為各單位改進和嚴格相關標準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選人用人,于外展示單位的作風和公信力,于內則體現為風氣和凝聚力,不可輕忽塞責。當砥礪“于公勇,于私怯”的精神,才會帶來人才聚、事業興的發展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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