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6日從中國工程院獲悉:2015年院士增選工作已于1日啟動。這是去年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中國工程院章程》(修訂案)后的首次增選。
增選工作日程安排顯示,3月31日為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經過資格審查和形式驗收,中國工程院將公布有效候選人名單。6月的第一周,各學部第一輪評審,公布進入第二輪評審候選人名單并組織候選人材料公示。7月31日,受理投訴信截止,對進入第二輪評審候選人進行投訴調查。10月,各學部組織第二輪評審。再經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投票終選、主席團審議,確定當選院士名單。
與往年不同,中國工程院網站除了公布增選工作實施辦法、候選人提名表格等文件外,還公布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投訴信處理辦法》等多份在去年12月中國工程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相關文件。
根據2014年6月11日表決通過的《中國工程院章程》(修訂案),此次增選與2013年相比,在渠道、年齡、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
明確了院士提名渠道。根據本次《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候選人可通過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組成的特別提名小組提名)或有關學術團體提名;候選人本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種渠道的提名,并在《提名書》中確認;工程院不受理多渠道提名,不受理個人申請。對比2013年院士增選規定,取消了單位提名渠道。
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選人,院士可單獨或聯名提名。候選人獲得3位院士的提名即為有效,本學部院士應不少于2位。2013年增選方法則規定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2位候選人,并明確,院士要對提名行為負責。
在年齡上,相比往年候選人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本次增選要求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超過65周歲的候選人,獲得6位院士提名即為有效,本學部院士不少于4位。年齡超過70周歲的候選人被提名次數僅限1次。同時在程序上,各學部初選結果經主席團審議并確定終選候選人后,增加了提交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投票終選環節。
《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候選人材料存在弄虛作假,侵占他人科技成果,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部門為候選人當選進行助選、拉票,干擾增選工作的,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在相關學部范圍內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除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外,還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資格,直至取消其終身被提名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情節特別嚴重、涉嫌嚴重違紀的,取消其終身被提名資格,并在全院范圍內通報。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每兩年(奇數年)進行一次,2013年新增院士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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