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見附件:《北京農學院2016年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六)年齡要求:碩士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博士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七)京外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符合北京市進京條件;社會在職人員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北京。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應聘報名
1、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者請訪問:北京農學院網上招聘系統,在線注冊并填寫簡歷信息,申報崗位。如鏈接無法訪問,請輸入網址:http://hr.bua.edu.cn/zhaopin.jsp
2、后續招聘考試、遴選等相關工作由用人單位與應聘者聯系,學校不再另行發布公告。
3、應聘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17日。
(二)簡歷篩選
學校人事處對應聘者進行應聘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由設崗單位根據崗位要求以及應聘者的學科(專業)教育背景、研究方向、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經歷等,對應聘者提供的應聘簡歷進行篩選,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三)考試與考核
1、考試由學校人事部門會同相關職能處(室)與設崗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校人事、紀檢部門全程參與。
2、考試方式、內容:
教師崗考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試講由設崗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和應聘報名情況,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數不高于1:5不低于1:3的比例組織(低于1:3,招聘崗位取消,重新招聘)。試講內容分指定教學內容試講和學術報告兩部分,試講過程中進行提問答辯。試講合格,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處(室)與設崗單位組成面試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
管理崗和實驗崗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按筆試成績高低,以不高于1:5不低于1:3的比例進入面試(低于1:3,招聘崗位取消,重新招聘),面試全面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等。實驗崗根據崗位特點,筆試可用實驗技能操作考試代替。
3、成績計算:
教師崗考試成績由試講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各占50%。管理崗和實驗崗的考試成績由筆試(實驗技能操作)成績和面試考察成績兩部分組成,各占50%。教師崗試講和管理(實驗)崗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百分制)。
(四)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由設崗單位向學校推薦人選1-2名,人事處對推薦的人選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由學校進人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聘人選,由人事處通知參加體檢。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行。體檢在北京農學院校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人事處將考試及體檢結果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并在學校外網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后與學校簽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落實相應待遇。
五、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對不按時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接收協議,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次公布的招聘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適人選,將在后續公開招聘時一并公布。
六、聯系方式
(一)主管部門: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7號郵編:102206
(三)聯系人:周老師電話:010-80799383郵箱:rsc@bac.edu.cn
附件:《北京農學院2016年招聘計劃表》
北京農學院
2016年3月21日
相關附件:
北京農學院2016年招聘計劃表.doc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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