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和省商務廳的領導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事宜,校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與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XX日17時止(休息日除外)。
2、報名地點: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圖書館304(長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區丁字鎮翻身垸)。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同時請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工作經歷證明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交并注明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商務廳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專業帶頭人崗位:采取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試教和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教和面試。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課堂教學能力;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形象氣質、語言表達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采取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試教: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課堂教學能力。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試教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形象氣質、語言表達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
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閉卷),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7月底之前)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形象氣質、語言表達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
凡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考試成績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示。考試時間和地點在www.hnwmxy.com另行通知(凡參加報名的人員請隨時關注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考試時間、地點及方案等信息將在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如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以試教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核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和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我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1—8813171418229720991(學院組織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88131715(學院監察室)
附件:2014年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外貿職業學院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 ||||||
序號 | 崗位 | 申報數 | 專業 | 年齡 | 學歷(學位)或職稱 | 備注 |
1 | 專業帶頭人 | 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45歲以下 | 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 | 有高校教學工作經歷。 |
2 | 專業帶頭人 | 1 |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 | 45歲以下 | 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 | 有高校教學工作經歷。 |
3 | 專業帶頭人 | 1 | 工程造價或工程項目管理(造價方向) | 45歲以下 | 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有工程造價師資質者,也可應聘。 |
4 | 專業帶頭人 | 1 | 工商管理(會計方向) | 45歲以下 | 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 | 有高校教學工作經歷。 |
5 | 專任教師 | 1 | 經濟管理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講師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6 | 專任教師 | 1 | 韓語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7 | 專任教師 | 1 | 電子商務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8 | 專任教師 | 1 | 日語 | 3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9 | 專任教師 | 5 | 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產業經濟學、金融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或講師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10 | 專任教師 | 2 | 旅游管理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或講師 | 有空乘資格證者也可應聘。 |
11 | 專任教師 | 2 | 人力資源管理、商檢技術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12 | 專任教師 | 1 | 室內設計 | 40歲以下 | 副高職稱以上 | 有高校教學工作經歷。 |
13 | 專任教師 | 2 | 英語、英語語言文學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相關工作經歷。 |
14 | 專任教師 | 2 | 藝術、設計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15 | 專任教師 | 1 | 體育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16 | 專任教師 | 3 | 工程造價管理、土木工程、技術經濟與管理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同等條件有造價員證和3年以上高校教學工作經歷或 有本專業教學經歷和實踐經歷者優先。 |
17 | 專任教師 | 4 | 會計、會計電算化、財務管理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碩、本專業基本一致。同等條件下,有助理會計師證者或有一年以上實踐工作經歷或二年以上高職教學經歷者優先。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證的學歷可放寬至本科。 |
18 | 專任教師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或講師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19 | 專任教師 | 1 | 馬哲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或講師 | 有高校工作經歷。 |
20 | 輔導員1 | 18 | 非工科類專業 | 3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高校教學、學生、行政管理工作或實習經歷。 |
21 | 輔導員2 | 5 | 專業不限 | 35歲以下 | 碩士及以上 | 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和有相應工作經歷的優先。 |
合計 | 55 | |||||
說明:35歲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歲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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