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以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成就和經驗
黨的十六大以來的10年,是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最快的一個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不斷優化,就業局勢保持穩定
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安國之策。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堅持把促進就業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確立了就業優先戰略,制定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了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體系。10年來,在勞動力總量增加較多、就業壓力很大而國內外經濟環境又復雜多變的情況下,就業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局勢保持穩定。2003年至2011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累計達9801萬人,年均增加1089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保持在4.3%以下的較低水平。在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并存的情況下,實現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和就業形勢持續穩定,這是來之不易的,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
——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2011年,一、二、三次產業就業人員比重為34.8∶29.5∶35.7,其中一產就業比重繼2003年穩定下降到50%以下之后,2008年又進一步下降到40%以下;二產就業比重由2002年的21.4%上升到29.5%,年均增加0.9個百分點;三產就業比重則由2002年的28.6%增加到35.7%,年均增加0.79個百分點。大批農業富余勞動力轉向城鎮和非農產業,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3億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59億人。
——妥善解決了國企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通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使3000多萬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得到妥善安置,先后有2800多萬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成功實現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保持社會穩定打下了堅實基礎。
——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的沖擊。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一攬子”政策和就業配套政策的推動下,快速扭轉了2008年下半年城鎮新增就業下滑局面,2009年下半年基本恢復到金融危機之前的水平,2010年、2011年城鎮新增就業分別達到1168萬人、1221萬人,實現了經濟回升向好和就業穩定增長。
——有效化解新一輪青年就業高峰壓力。隨著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出生的人口陸續進入就業年齡,我國迎來了新一輪就業高峰期,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壓力日益加大。在經濟增長的強力拉動和積極就業政策的強力推動下,我們有效化解了新一輪青年就業高峰的壓力,高校畢業生就業保持穩定。
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覆蓋人群迅速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建立
社會保障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事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全局,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推進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加大政府財政補助力度,逐步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突出問題,社會保障事業加速發展,各項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制度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社會保障體系的框架基本形成。黨的十六大以來,國家頒布實施了《社會保險法》,先后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重要制度,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全面實現省級統籌,建立了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的機制。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初步形成;實現了由單位和家庭保障向社會保障、由覆蓋城鎮職工向覆蓋城鄉居民、由單一保障向多層次保障的根本性轉變。
——覆蓋人群迅速擴大,越來越多的人享受到社會保障。2011年,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84億人、4.73億人、1.43億人、1.77億人、1.39億人,比2001年分別增加了100.18%、 549.79%、 38.27 %、307.24%、302.08%;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64億人,新農合參合人數達到8.32億人。集中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醫療保險、集體企業職工等養老保險、“老工傷”人員等群體的歷史遺留問題。
——保障水平較大幅度提高,保障和改善了廣大群眾的生活。2005年至2012年,連續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1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月均基本養老金達到1511元,是2002年2.52倍。開展門診統籌,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明顯提高。
——社;鹨幠2粩鄶U大,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2011年,城鎮5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2.40萬億元、1.81萬億元和2.90萬億元。2009年至2010年,為積極應對歷史罕見的國際金融危機,社會保險領域首次實施對困難企業緩繳5項社會保險費、降低除養老保險外的4項社會保險費率,加大養老、醫療、失業3項社會保險補貼力度的措施,直接為企業減負807.7億元,為6000萬名職工穩定了就業崗位,促進了經濟較快企穩回升。
三、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人才隊伍建設取得突出成果
人才是強國之本。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人才工作,2003年和2010年兩次召開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作出戰略部署,人才工作進入了優先發展階段。我們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不斷完善人才體制機制,從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職業能力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3個方面,大力培養和引進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
——形成了一支規模龐大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2億人,占人力資源總量的11.1%,其中專業技術人才5550.4萬人。目前,共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6.2萬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113人,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206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總數分別達到2146個和2149個,累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9萬多人。職稱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順利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截至2011年年底,留學人員回國人數達81.84萬人。每年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達3000萬人次。
——技能勞動者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為1.186億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116.8萬人,786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待遇;全國累計有1.2億多人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了不同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以技工院校為骨干的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體系逐步健全,2011年,全國技工院校招生163.5萬人,比2003年增長78.5%,技工院校就業率保持在96%以上。2003年以來,全國共有1.27億人次參加政府補貼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
——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成績突出。完善分類指導實施機制,引智服務方向、服務重點更加明確。積極推進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建設,境外培訓機構管理逐步規范,培訓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服務和保障外國專家權益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人才引進環境不斷優化,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公共服務功能不斷擴展,引智公共服務體系日益完善。
四、公務員制度不斷完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軍轉安置工作不斷加強干部人事制度是我們黨和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六大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分類管理、協調推進的原則,取得了顯著成效。
——公務員制度不斷完善,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公務員法》頒布實施,配套法規不斷健全,共制定了21個《公務員法》配套法規和9個公務員專項處分規章及其他制度。公務員分類管理、公開遴選、聘任制3項試點穩步推進。堅持凡進必考,2003年至2011年,全國各地共錄用123萬名公務員;2011年,中央機關及其省級以上直屬機構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達到89.4%。大規模開展公務員培訓,“四類培訓”和對口培訓工作不斷加強。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公務員隊伍思想、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加強。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不斷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截至2011年年底,聘用制度已經在全國事業單位基本實現全覆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推開,實現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的基本入軌。自2006年公開招聘制度實施以來,共有1850多萬人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際聘用184萬多人。
——軍轉安置工作不斷加強。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中國特色退役軍官安置制度建設作出了一系列決策和部署,計劃分配與自主擇業相結合的安置辦法不斷完善,10年來全國共接收安置54萬余名軍隊轉業干部,圓滿完成了軍轉干部的安置任務。
五、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工資分配關系逐步理順,工資收入水平穩步提高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形成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工資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和宏觀政策體系,促進了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
——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體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形成。市場機制對工資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逐步發揮,企業工資分配自主權進一步落實,以工資集體協商為主要形式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初步建立,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不斷擴大。2011年,全國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工資專項協議38.5萬份,覆蓋職工5878萬人。以崗位工資為主的企業內部分配制度不斷完善,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全面實行,勞動、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形式不斷創新,分配形式靈活、激勵手段多樣的現代企業薪酬制度初步形成。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確立了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和體現崗位績效、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
——政府對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督指導調節力度逐步加大。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全面建立,2008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別有21個、31個和25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到21.2%、22.8%和22.1%,均高于同期社會平均工資增幅。對收入過高的國有企業實行了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初步建立了企業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以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企業工資分配宏觀指導體系不斷完善,引導作用逐步加強。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序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穩慎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不斷完善,不同地區之間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
——職工工資隨經濟發展實現穩步增長。職工工資水平在國民經濟發展基礎上穩步增長,廣大職工分享了經濟社會發展成果。2003年至201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14040元增加到42452元,年均增長14.8%,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年均增長11.3%。
六、勞動關系調整機制改革逐步深化,勞動者權益得到有力保障,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
勞動關系是現代社會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一,勞動關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我們始終堅持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商、社會三方協調和政府依法調整相結合,堅持促進用人單位發展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相統一,初步建立了中國特色勞動關系法律體系框架,形成了勞動關系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糾紛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在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
——農民工權益保障不斷加強。連續出臺4部勞動法律,確立了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積極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建立了32個部門參加的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使農民工就業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大幅增加,職業技能逐漸提高,大規模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嚴重違法行為得到遏制,農民工權益總體上得到保護。
——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逐步完善。頒布實施了《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全國縣級以上普遍建立了政府、企業、勞動者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積極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6.4%;集體合同覆蓋65%已建工會企業。
——勞動人事爭議調處工作逐步加強。頒布實施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人事爭議處理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和組織規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資源有效整合,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不斷推進,以仲裁院為主的實體化仲裁辦案機構建設取得積極進展。2003年至2011年,全國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共立案處理爭議案件403.4萬件。
——勞動保障監察力度不斷加大。積極開展60個大中城市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試點,堅持改進和加強日常監察執法工作,大力開展打擊黑中介、查處非法用工、追討農民工欠薪等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了一大批勞動保障違法案件。2001年以來,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555.5萬戶,涉及勞動者9.6億人次,責令用人單位為11642.2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為7390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789.8億元,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480.6億元。
回顧10年的歷程,我們深刻體會到,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協調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事業發展;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積極應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促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分類指導、試點先行,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堅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形成推動事業發展合力;堅持強化自身、夯實基礎,為各項業務工作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以更加扎實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科學發展,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聲明提示:凡本網注明“來源:XXX”的文/圖等稿件,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及方便產業探討之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