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法院共同下發的《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非公務員、非事業人員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崗位、需求計劃、資格條件
(一)招錄崗位及需求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4名,其中:崗位一招錄2名;崗位二招錄2名。
(二)招錄對象
招錄對象詳見附件。
(三)招錄條件
符合《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規定的條件,同時符合招錄崗位具體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司法雇員的職責義務;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15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專業不限(法律專業優先);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四)補充說明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有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9年1月15日。
對招錄崗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本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崗位的用人實際自主認定。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招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錄不設現場報名,全部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發送電子郵件到zjgyrs@163.com郵箱報名,郵件主題設為“姓名+報考司法雇員”,附報名表(請點擊本公告附件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后,在照片欄粘貼本人電子彩照)。
2.資格初審:本院在收到報考人員報名表后,根據招錄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意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同時告知準考證編號。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否則核減招錄人數或取消招錄計劃。
3.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1月26日登錄浙江法院公開網法院公告欄目,查詢有關筆試通知,并按照要求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與面試
考核采用考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考試包括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1.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和崗位必備的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40%,內容以公共知識、法律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準確率等。
考試時間初定為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全天,上午9:00--11:00筆試;下午14:00開始專業技能測試,每場30分鐘。地點在杭州市內。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本院將通過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請考生注意報名表填寫的手機號碼保持暢通。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以及其他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識、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面試綜合后的總成績得分排名,按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并結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
(四)公示與錄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本院研究后,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浙江法院公開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本院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錄用后,本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本院統一監制,訂立合同的第三方由本院商同人社部門決定。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五)其他
1.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本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因本院同時開展面向社會公開部分直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報考本院司法雇員崗位時,可同時選擇報考本院事業單位崗位,司法雇員招錄筆試與事業編制人員招聘筆試采同一套試卷同時進行,筆試成績可同時用于司法雇員招聘筆試與事業單位招聘筆試。詳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公告》。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考生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法院公開網(http://www.zjsfgkw.cn/,法院公告/綜合公告);
2.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最新公告)。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
1.省高級人民法院違紀違法舉報電話:0571-87057751;
2.舉報網站: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http://jubao.court.gov.cn/)。
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咨詢:
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0571-87054281。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5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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